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具。安全帶必須系掛在施工作業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防止掛鉤滑脫,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位,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損壞的不得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掛方法。如遇作業現場無法系掛要求的,要采取措施盡量滿足系掛要求,并經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帶。經作業風險分析評價認為不宜系安全帶的高處作業,經作業單位安全主管部門核實后可作為特殊情況處理,但必須經過嚴格審核并采取嚴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
2.作業點下方要設安全警戒區,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提醒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注意安全。禁區圍欄(墻)與作業位置外側間距一般為:Ⅰ級高處作業Z-4米、Ⅱ級高處作業3-6米、Ⅲ級高處作業4-8米、Ⅳ級高處5-10米,任何人不準在禁區內休息或工作。
3.作業前作業負責人要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各種工具,防護用具、機電設備和其它設施是否安全可靠,發現問題立即調整、更換、停用,直到確認安全可靠,才能開始作業。作業人員必須做好上崗前的一切準備,檢查所用的工具、設施、安全用具等,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準備好安全帶,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活、輕便,禁止穿涼鞋、高跟鞋、硬底鞋、帶釘鞋和易滑鞋。夜間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4.靠近低壓電源線路時,應距離低壓電線至少2米,在2米以內時,應采取絕緣防護措施。距離10千伏線路至少應在5米以外,否則應采取絕緣屏護及防止誤觸電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壓線附近作業。
5.高處作業人員在上下時,不得乘坐貨梯或非載人的吊籠,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嚴禁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桿攀登,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
6.高處作業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工具、材料要擺放平穩牢固。各種工具要有防掉繩或放入工具袋(套)內。不準將易滾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
7.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應經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層間設專用的防護棚或者其它隔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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