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坑落地架拆除過早。有些項目部搶工期,急于做基坑回土,將基坑內的落地架過早拆除,致使地下室以上外墻支模無可靠立足點,留下事故隱患。
4.腳手架跟不上作業層。由于過分重視搶進度,作業層的腳手架未及時跟上,致使作業層安全防護不到位,易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新招職工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就上崗。由于工期緊,新進場職工來不及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就上崗作業,對作業環境和項目部規章制度均不熟悉,安全意識不強,發生事故的幾率增大。
(三)項目部管理人員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隱患
1.項目經理不落實安全檢查制度。項目經理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不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檢查,事故隱患得不到落實整改。
2.技術負責人不交底。一些項目部的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由資料員或安全員請職工簽字,就算交了底,職工安全意識未能得到提高,技術人員缺乏應有的安全意識,不能提高整個項目部安全意識。
3.生產經理布置生產時不布置安全工作。經常出現腳手架跟不上作業面,臨邊防護不到位,使施工人員在不良環境中作業。
二、建設單位原因:
1.電梯安裝不及時。由監理工程師通知項目部需將電梯井平網拆除,便于安裝電梯,在項目部電梯井平網拆除后,電梯安裝因資金等問題而拖延,給項目部施工作業留下隱患。
2.基坑回填土不及時跟上,一些項目部基坑腳手架已拆,但回填土由甲方外包,不及時回填,施工作業外墻支模,地下室頂面臨邊防護不及時跟上,給作業人員留下隱患。
3.建設單位發包項目,總包單位管理無能為力。一些項目建設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實行總包負責制,將一些分項(例如外墻保溫、鋁合金幕墻等)單獨分包給分包單位,工程款不經總包單位賬戶,總包單位管理成空架子,有勁使不上,分包單位安全隱患得不到落實整改。
以上是本人從事多年安全管理工作以來的一些認識,造成安全事故隱患根源還有許多,這里不再贅述。目的是希望項目部要舍得必須的安全投入,抓進度不要影響安全,項目部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承發包有關法律法規,才能真正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隱患類別和常見形式
1除氧煤倉間C列外雙排架拆除措施
35kV東二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安全技術…
地鐵車站施工風險評估報告
拱橋拆除施工技術
盧氏橋梁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隧道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
隧道施工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