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衛生的概念
職業衛生(occupational health)是以職業人群和作業環境為對象,通過識別、評價、預測和控制不良職業環境中有害因素對職業人群健康的影響,早期檢測、診斷、治療和康復處理職業性有害因素所致健康損害或潛在健康危險,創造安全、衛生和高效的作業環境,從而達到保護和促進職業人群的健康,提高職業生命質量(quality of working life)的目的。
2. 職業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
指生產勞動過程及其環境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對職業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切要素或條件的總稱。可分為:①物理性有害因素;②化學性有害因素;③生物性有害因素;④不良生理、心理性因素(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hazards)。
(1)物理性有害因素及其對健康的危害
1)高溫作業:指工作場所存在生產性熱源,其散熱量大于23w/(m3?h)或84kJ/(m3?h)的車間;或當室外實際出現本地區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時,工作場所的氣溫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業。按其氣象條件的特點可分為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濕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三類型。中暑是高溫環境下由于熱平衡和(或)水鹽代謝紊亂等而引起的一種以中樞神經系統和(或)心血管系統障礙為主要表現的急性熱致疾病(acute heat illness)。中暑按發病機制可分為三種類型:即熱射病(heat stroke,含日射病SUN stroke)、熱痙攣(heat cramp)和熱衰竭(heat exhaustion)。
2)噪聲:指使人感到厭煩或不需要聲音的統稱。噪聲所致健康損害有聽覺外系統損害和聽覺系統損害,后者還包括暫時性聽閾位移(temporary threshold shift,TTS)和永久性聽閾位移(permanent threshold shift,PTS)。
3)非電離輻射:指量子能量<12eV的電磁輻射不足以引起生物體電離的電磁輻射。非電離輻射的職業接觸有射頻輻射(radiofrequency radiation);紅外輻射(Infrared radiation);紫外輻射(ultraviolet radiation,UV);激光。高頻和微波對人體健康的作用是類神經癥和自主神經功能紊亂。微波還可引起眼睛和血液系統等改變。紅外、紫外輻射和激光均主要是對皮膚和眼睛的損傷作用。
(2)化學性有害因素及其對健康的危害
1)毒物:在一定條件下,以較小劑量引起機體功能性或器質性損害,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學物質稱為毒物(poison)。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存在于工作環境中的毒物稱為生產性毒物(produetive toxicant)。職業人群在生產勞動過程中過量接觸生產性毒物可引起職業中毒。一般將生產性毒物按其綜合性分為:金屬及類金屬毒物:鉛、汞、鉻、砷等。刺激性氣體:硫酸、乙酸等無機酸和有機酸;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氮的氧化物;氯及其他化合物等等。窒息性氣體:一氧化碳、氫氰酸,硫化氫和甲烷等。有機溶劑:苯、正己烷、二氯乙烯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苯胺、聯苯胺、三硝基甲苯等。高分子化合物生產中的毒物:氯乙烯、丙烯腈等單體,磷酸三甲苯酯、偶氮二異丁腈等助劑。農藥:有機磷、氨基甲酸酯和擬除蟲菊酯等。生產性毒物所致健康損害可因毒物本身毒性及其毒作用特點、接觸劑量等各異,所引起的職業中毒可累及全身各個系統。出現多臟器損害;同一毒物可累及不同的靶器官;不同毒物也可損害同一靶器官造成損害。
2)粉塵:生產性粉塵是指在生產中過程形成的,并能長時間漂浮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
空氣動力學直徑(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ED)小于l5μm的塵粒可進入呼吸道,稱為可吸人性粉塵(inhalable dust);AED在5μm以下的粒子可到達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區,稱之為呼吸性粉塵(respirable dust)。生產性粉塵主要來源為:礦石開采和冶煉;隧道開鑿、筑路;耐火材料、玻璃、水泥、陶瓷等工業原料的加工;鑄造工藝;糧谷脫粒等過程。生產性粉塵根據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點不同,對機體的損害也不同,引起不同疾病。其中塵肺最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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