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小隊長發布戴口具命令后,小隊全體戰斗員應取出各自的口具塞,將口具含在口內(或迅速戴上面罩),并將固定皮帶系好,戴上鼻夾(如有煙霧時,還應戴上防煙眼鏡)。
11.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在工作或行動中,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頭部應緩慢活動,防止鼻夾脫落;
(2)呼吸要均勻,隨時注意自身感覺和檢查氧氣消耗情況(一般工作,每小時消耗氧氣壓力為4 兆帕,氧氣量約80 升;重體力勞動,每小時消耗氧氣壓力為5 ~6 兆帕,氧氣量約為100 ~120 升);
(3)當發現有呼吸困難,頭痛、眼花、耳鳴、心慌等感覺時,應立即按動手動補給閥按鈕,使氧氣充滿氣囊。并報告小隊長,對儀器進行檢查;
(4)在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行動中,如因儀器發生故障不能使用時,應查明原因,更換備用氧氣瓶或更換一小時氧氣呼吸器(或二小時呼吸器),退出災區。如遇低窄巷道時,應將呼吸器從背上脫下,用雙手托著匍匐通過巷道然后再將儀器背好;
(5)非必要時,不準隨意使用手動補給,防止無代價的消耗氧氣;
(6)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一切工作和行動都應使用音響信號或手勢聯系,嚴禁通過口具講話(戴面罩除外),在任何情況下嚴禁摘掉鼻夾和口具,嚴禁單獨行動。
12.礦山救護小隊退出災區,到達基地后,脫裝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操作
(1)摘掉鼻夾和口具(或卸下面罩);
(2)觀察氧氣剩余壓力,關閉氧氣瓶開關;
(3)倒出唾液,塞好口具塞;
(4)解開腰帶,取下礦燈,身體稍彎曲,雙手握住兩肩部背帶;向上提拉,使儀器靠近頭的后部,雙手卡住儀器兩側舉過頭頂,撤出身體,將儀器放在基地的安全地點(或著裝臺上),戴好礦燈。
(5)取下防煙眼鏡,放到呼吸軟管上,理順呼吸軟管、背帶和腰帶。
13.返回駐地后,無論是白天或黑夜,無論疲勞程度如何,對使用后的四
小時氧氣呼吸器,必須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和恢復:
(1)立即進行拆卸和清洗,并放在陰涼處晾干;
(2)更換充填壓力為20 兆帕以上的氧氣瓶;
(3)清凈罐重新充裝二氧化碳吸收劑(2000 克左右),唾液盒和水分吸收器裝入新的脫脂棉;
(4)對其他晾干的組部件,進行組裝,并進行前5 項檢查,使之達到標準規定要求,處于戰備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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