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航前的準備
1.1船長、輪機長平時必須掌握甲板航行設備及主機各種設備完好情況,確保船舶適航。
1.2當接到工程部或車間的開航指令后,由值班船員通知各船員各就各位,作好開船前準備。
1.3船長根據航道、水文、氣象、船舶等綜合情況,提出是否適航意見,報工程部,并會同輪機長制訂開航作業方案。
1.4船長指定一名船員到海事部門辦理船舶離港(返港)或拖航作業簽證。
1.5船長簡明扼要向全體船員布置本航次作業內容、作業方式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方案。
1.6輪機員主機備車、各設備處于待用狀態。
1.7開啟助航儀器及通訊設備:1)開啟對講機;2)遠航作業要開啟高頻電話;3)開啟測深儀;4)夜航時,打開航行燈,拖帶作業時打開拖帶燈;5)調試纜機、擴音器、電話等設備。
1.8.開啟航行操作系統:1)打開操作總電源;2)按下主操縱電源按鈕;3)觀察各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4)將主操縱手柄旋轉360度觀察螺旋槳位置主燈是否與主操縱手柄旋轉方向一致,停止位置是否與主操縱手柄位置一致;5)與機艙校對車鐘,當車鐘指向航行位置時,將離合器開關停放在“合”的位置。此時船舶可以隨時啟航。
1.9記錄航行日志:1)開航船員姓名;2)出航日期時間與出航任務;3)備車時間;
4)天氣情況;5)被作業船舶情況及性能等。
2.啟航
2.1啟航前甲板部人員應檢查船岸間、船與船之間是否有連接物(如電纜、跳板等)。
2.2船長(駕駛)通知水手解纜。
2.3慢速離開碼頭、他船或墩。
2.4解纜后水手應在主甲板或駕駛臺協助了望,巡查。
3.航行
3.1甲板部航行中的職責
3.1.1航行時全體船員必須聽從船長或移泊員的指揮,駕駛員和水手注意了望,隨
時監視一切助航儀器顯示情況。在作業過程中,要考慮本船自身的安全,在此前提下,聽從被作業船舶的引水員或船長的指揮,及時完成所需的動作。主要環節要記錄在航行日志上。
3.1.2值班駕駛員負有安全航行的法律責任,值班駕駛員航行中應:
3.1.2.1必須嚴格遵守《內河避碰規則》和當地海事部門的規定,確保船舶安全航行。
3.1.2.2堅守崗位,在任何情況下,如無船長同意或其他駕駛員正式接替,不得擅自離開駕駛臺。
3.1.2.3船長雖在駕駛臺,但船長未聲言由其指揮或駕駛前,駕駛員不得認為已被船長接替而放棄履行的職責。
3.1.4保持不間斷的有效了望,密切注意周圍情況,避免出現緊迫局面。
3.1.5經常測定接近船舶的方位,如或可能有碰撞危險時,應按避碰規則處理,當需要采取避讓行動時應積極地、及早地、大幅度地進行,以寬讓來船,保證船舶安全航行。隨后還應查核避碰行動的效果。
3.1.6隨時使用安全航速,當能見度不良時,應遵守霧航守則,謹慎駕駛。
3.1.7為避免碰撞或應變需要,應及時果斷地使用車、舵,聲光信號,并隨時報告船長。
3.1.8注意避讓各種漂浮物。
3.2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報告船長,必要時可先采取果斷措施:
3.2.1能見度不良或預料即將不良時。
3.2.2對通航條件或他船舶動態有疑慮時。
3.2.3主機、舵機或任何主要的航行設備發生故障時。
3.2.4大風浪來臨或出現危及航行安全的任何情況時。
3.2.5發生火警、人員落水或船舶進水等緊急情況時。
3.2.6其他緊急情況或對當時情況感到疑慮時。
3.3甲板部、輪機部航行中的聯系
3.3.1主機試車值班輪機員必須事先征得值班駕駛員的同意,值班駕駛員確認船尾無障礙物,系纜情況正常時,方可通知機艙試車。
3.3.2機艙備好主機后,方能回復駕駛臺的“預備車鐘”,已回“預備”車鐘即應保證主機隨時可動。
3.3.3輪機部如轉換發電機并電,或遇有特殊情況需暫時停電減速或停車等,均應事先通知駕駛臺,取得同意后方可實施;但發生緊急毀滅性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可在采取措施的同時,通知駕駛臺。
3.3.4值班駕駛員預測有風暴來臨時,應立即通知值班輪機員。遇大浪打空車主機須減速時,值班輪機員應通知值班駕駛員,并通知輪機長。
3.3.5短時間停用主機,值班駕駛員應將其原因通知值班輪機員。
4.出入塢、移船及拖帶作業
4.1作業前,工程部總調度以書面形式通知各相關部門及涉及船舶,明確作業方案及時間要求,對重要的移泊作業,總調度應在作業前4小時組織相關人員開會,部署安全防范應急措施。
4.2拖輪人員按本規程1.6至1.8.5做好航行、助航及船舶其它設備的檢查準備工作。
4.3全體參與作業人員(包括水手、碼頭工、民工)必須正確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防護手套、救生衣等勞動防護用品。
4.4作業過程中,工程部總調度負責現場監督工作,移泊員要改變作業方案,必須經總調度同意,其他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移泊員的統一指揮。
4.5水手、碼頭工、民工撒纜前要先與對方打招呼,并注意碼頭及船舶的情況,以防纜頭傷人。撒纜人員要站穩,注意腳下防滑。
4.6放纜繩人員要掌握好出纜繩的速度,帶纜人員要與放纜的人員互相配合。收放纜繩人員不得站在纜繩圈和導纜口中間,以防發生危險。
4.7要控制好收纜速度。在纜繩掛穩,掛牢、帶纜人員離開后才能收緊或動車緊纜。切勿硬絞系纜。拖輪與拖輪、拖輪與被拖船舶、船舶與碼頭纜樁,要緊密配合,
協調一致,及時松絞調整系纜受力。
4.8拖輪在移泊、出入塢作業執行2.至3.3.5條款。
5.遠程航行
5.1召開航前會議。
5.2制定航行計劃、航線。
5.3準備充足的燃料、潤料、物料、備配件及安全設施設備。
5.4檢查所有助航儀器及通信設備,檢查本船主機、付機、舵機、錨機等設備的完好狀況,確保本船處于安全適航狀況。
5.5備足伙食等日常用品。
5.6船長安排一名船員到海事部門辦理船舶出港簽證,船舶返航到海事部門辦理返航簽到。
5.7船舶航行中執行2.至3.3.5條款。
6.靠回碼頭和完車
6.1船舶靠回碼頭,他船或墩,應先觀察碼頭、他船或墩的情況,確認安全可靠的情況下靠攏。
6.2靠攏時應慢速操作,緩慢靠攏。
6.3靠攏后水手立即系妥帶纜繩,搭好過船橋板。
6.4主操縱手柄打在“離”的位置。
6.5離合器開關打在“高”的位置。
6.6關閉助航儀器。
6.7通知機艙完車。
6.8記錄航行日志。
7.遇險
7.1當船舶遇險時各船員要按照船舶應急部署立即各就各位,一切聽從船長指揮,組織自救,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動。
7.2采用所有通信設備,盡一切辦法與岸上或附近船舶聯系以便及時獲得外援。
8.救助
8.1當本船獲知或接到通知、指令有遇險船舶或人員時,應在船長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進行救助。
9.演習
9.1船舶應定期進行消防、救生、堵漏演習。認真記錄演習情況,將演習內容、時間等記錄于航行日志。
全自動液壓剪切機安全操作規程
氣割(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氣相色譜操作規程
油試驗器操作規程
蒸餾水器操作規程
自動蒸餾儀操作規程
恩氏粘度操作規程
煙點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大全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二、三類電動工具的分類及使用安…
剪板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注塑機操作規程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