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遵守“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規定”。
⒉ 開車前檢查設備、防護裝置和安全附件應處于完好狀態,檢查各處的潤滑油量要適當,油質要清潔,并用手轉動飛輪2--3轉。不合乎要求不得開車。
⒊ 水冷式空壓機開車前先冷卻閥門,再開電動機。運轉中應保證冷卻水的供應,冷卻水出水溫度不得超過進水溫度10--20℃,曲軸溫升不超過60℃。無冷卻水或停水時,應停止運行。
⒋ 所用潤滑油的閃點應高于壓縮空氣正常溫度40℃以上,油壓要穩定。
⒌ 儲氣罐、導管接頭內外部檢查每年一次,全面檢驗、耐壓試驗每六年一次,并要做好詳細記錄。要在儲氣罐上注明工作壓力,下次檢驗日期,并經專業檢驗單位發放“定檢合格證”。未經定檢合格的儲氣罐不得使用。
⒍ 安全閥須按使用工作壓力的1.05倍定壓,每月作一次手動啟動試驗和每六個月與標準壓力表校對一次,并加鉛封。
⒎ 每半個月用柴油清洗一次氣門閥、吸、排氣門。清洗過的機件必須無負荷運轉10分鐘,無異常現象后,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⒏ 當檢查修理設備時,應注意避免木屑、鐵屑、拭布等掉入氣缸、儲氣罐及導管內。要定期清除排氣管路中的積炭。
⒐ 機器在運轉中或設備有壓力的情況下,不得進行任何修理工作。
⒑ 壓力表每半年應校驗一次,且檢驗標簽保存完好。使用中如果發現指針不能回零位,表盤刻度不清或破碎等現象,應立即更換。工作時在運轉中若發生不正常的聲響、氣味、振動或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檢修好后才準投用。
⒒ 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⒓ 工作完畢應將儲氣罐內余氣放出,每周應排污水一次,冬季應放干凈冷卻水。
⒔ 移動式空壓機應由熟悉設備操作技術的專人操作,開機前應檢查電氣線路、閘刀、輸氣管路、閥門是否完好,壓力表、安全閥保證靈敏,防護罩無缺損。嚴禁超壓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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