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作業場所的環境、安全設施,確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方可進行作業。作業前,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檢驗臺和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電壓。
3檢查照明用線路或接用臨時電源時,必須由電工接通線路。嚴禁擅自接臨時線或用導線插入插座。
4在使用檢驗平板時應檢查其是否放穩,以防傾倒壓傷手腳。
5嚴禁在機床開動和未停穩前,使用量具進行測量工件。
6檢驗好的零件應放整齊、穩妥,以防傾倒壓傷手腳。
7檢驗用量具應指定專人保管、保養。
8需起吊零部件檢驗時,應嚴格遵守執行"地面(掛鉤)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9作業結束,場地清理干凈,所用檢驗工具予以妥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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