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管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
2、炸藥庫內必須二十四小時值班,無關人員杜絕入內,庫內嚴禁煙火,并配備齊滅火機等消防器材設施。
3、爆炸物品須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庫內不得存放相抵觸性質的爆炸物品。按規定堆放好爆破器材。
4、嚴格遵守規定手續按先后日期發放,對入庫的爆炸物品,必須認真檢查驗收,發現數量不足或被盜、丟失應及時報告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
5、對爆炸物品的發放,領用要及時清楚登記,賬物相符,對當班退庫的爆炸物品必須入箱,以防丟失、被盜。
6、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買、轉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領導匯報。
7、每月清點,核實帳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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