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遵守一般鍛工安全操作規程。
2.鉗口必須與鍛件被夾持部位形狀相適合,保持夾緊牢固。拔長較大的鍛件時,鉗柄末端應套緊鉗箍,以防工件飛出傷人。
3.操作時,鉗夾工件應平放在砧子中心,任何工序的首錘都應輕擊,需斜鍛時,必須選好著力點,使用操作機時,不準在操作機運轉、變位過程中錘擊。鍛打過程中,嚴禁往砧面上塞放墊鐵或進行測量,需待錘頭平穩提升后,方可進行。
4.剁料或沖孔時,應將剁刀及沖子上的油和水擦干,剁刀必須拿正。剁切深度較大時,只準加平整的墊鐵,禁止加楔形墊鐵。當快切斷時,掌刀者應指揮司錘工輕擊。在料頭飛出方向不準站人。
5.從墊模中脫出工件或從工件中脫出沖子時,必須使用平整的圓墊,不準使用異形料頭代替圓墊。
6.在測量工件時,司錘者的腳應離開腳踏開關,以防誤踏開關造成事故。
7.工作中應經常檢查有無漏氣,熱工件應放在指定地位,不準用腳推擋熱鍛件,以防燙傷。
8.用胎模鍛造時,應先檢查模具有無裂紋;模具應預熱,待胎模放置在砧座中心,上、下模對準后,方可錘擊。不準錘擊空腔模具。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