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0
15
40
20
40
20
二、 鋼絲繩斷股者;
三、 鋼絲繩磨損或腐蝕到原來鋼絲直徑的百分之四十及以上或鋼絲繩受過嚴重退火和局部電弧燒傷者。
第347條 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重工作時,起重機具及被吊物與帶電導體不應小于下述距離,否則應制定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或將設備停電:
1千伏及以下,1.5米;——3~10千伏,2.0米;
35~110千伏,4.0米;——220千伏,6.0米。
第348條 使用車輛運輸不得過載。運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包括電纜軸)必須綁扎牢固,防止滾動。若有人同乘時,應站在安全地方,嚴禁站在運載物體的前方。
第349條 搬運電桿、邦樁等重物,必須步調一致,起、放電桿時應互相呼應。
第八節 使用腳手架及腳手板的規定
第350條 在高處工作,腳手板與斜道板的厚度須在50毫米以上并綁牢。斜道板應釘好橫木條。嚴禁以圓木(杉槁)代替木板使用。
第351條 在高處所搭的腳手架木板連接部分應錯開。探頭板長度不應超過300毫米。
第352條 高于20米以上的架臺,其周圍應有一米高的欄桿。架臺底部周圍應有不低于0.1米的擋板,以防滾落物體。
第353條 在架臺旁應有牢固的梯子,梯凳應用直徑4.0毫米鐵線綁牢,不許用釘子釘。架臺所能承受的重量應以明顯的木板標明,掛在人上下的地方。
第354條 在超過5米高的腳手架上工作時,應使用安全帶或用外腳手板封檐。工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冬季不宜穿塑料底鞋。
第355條 高處作業人員隨身使用的工具及材料,應備有工具袋,并注意勿使工具和材料掉下。上下傳遞物體要用繩索,禁止上下拋擲。
第356條 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應停電進行,否則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嚴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帶電設備。水平距離應不小于3米;
二、 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離不應小于1.5米;
三、 應有電氣工作人員監護。
附錄四 關于實習生和學徒工參加高壓工作的規定
一、 為培養社會主義建設接班人才,能盡快獨立操作,特制訂如下要求:
1. 凡實習生或徒工,在參加工作前,必須經過培訓,并按工作專業簽定師徒合同,合同期至少為三個月。
2. 有自學能力的實習生或徒工,應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訂出學習計劃。階段學習計劃結束后,應進行考核。
3. 實習生和徒工在有經驗的師傅帶領下,可以參加一些簡單的技術工作,但最后應經師傅檢查驗收。
4. 實習生和徒工必須尊敬師傅,師徒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在現場工作時,實習生和徒工必須服從命令聽指揮,否則現場負責人或師傅有權停止其工作。
二、 實習生及學徒工經考試合格后,在停電范圍內允許其進行獨立操作,其質量應經過檢查合格。
附錄八 事故調查有關規定及報告表填寫說明
1. 事故報告表按事故性質分為下列三種:
① 人身觸電事故報告;
② 設備事故報告;
③ 設備障礙報告。
2. 凡運行電壓在10千伏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及10千伏以下的大型設備,如自備發電機、100千瓦及以上的電動機、同期調相機、電容器組等發生事故,足以使該設備不能繼續運行的,謂之設備障礙。如果由此而引起電力系統停電在三分鐘以上,不能恢復送電者為設備事故。
凡引起電力系統停電的事故均應填寫事故報告表,報送北京供電局用電監察科。
3. 凡在電氣設備運行、檢修過程中,工作人員因觸電或由觸電引起的高空摔跌導致死亡、重傷或輕傷者,必須進行詳細調查,并填寫人身觸電事故報告表。凡死亡事故均應報告北京供電局用電監察科。
4. 發生事故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按有關規程、規定處理,縮小事故范圍,并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人及北京供電局用電監察科。
5. 如有必要,供電部門的監察人員需到現場了解或與用電單位共同調查事故時,用電單位應提供事故發生和處理經過情況。
6. 事故發生后應由用電單位電氣技術負責人主持進行調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防止對策后,立即填寫事故報告表。
7. 為預防事故發生和發生事故后處理果斷、措施正確,要求用電單位電氣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有計劃地進行事故預想和事故演習,提高運行人員處理事故的能力。
8. 調查事故時,應遵守有關規定的規定。比較重大的設備和人身觸電事故,應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如直屬上級技安部門、供電部門及同行有關人員等)參加。
9. 人身觸電事故中應分為死亡、重傷、輕傷三種。輕、重傷劃分按計委(70)計勞字第153號文之規定(詳見附錄九)。
10. 人身觸電事故報告表,設備事故(障礙)報告表的格式及填寫說明如下:
一、 電氣設備事故(障礙)報告表
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廠(礦)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用電設備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事故簡題:
二、事故發生時間
年月日時分
事故終止時間
年月日時分
經過時間
日時分
天氣
三、事故發生前各種設備運行情況:
電容柜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變壓器操作與維護規程
柴油發電機組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新能源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光伏發電運行工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