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放噴排液施工的準備、施工作業及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等內容。
本規程適用四川油氣田油氣井試油、試氣、修井作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程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程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規程,然而,鼓勵根據本規程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程。
SY/T 6277 含硫油氣田硫化氫監測與人身安全防護規定
SY/T 6610 含硫油氣井井下作業推薦作法
3 放噴排液前準備
3.1 應對井口裝置、地面流程、點火裝置等進行檢查。
3.2 應對安全防護器材、通訊設施進行檢查,對周邊環境進行核實,了解風向和氣象情況。
3.3 應根據出氣、出液的走向,倒好閘閥。
3.4 檢查壓力表,記錄油、套壓力,記錄計量罐、池液面。
3.5 應準備取樣器具及化驗分析藥劑和器具。
4 作業程序及要求
4.1 放噴排液時根據純天然氣時最低控制套壓和最高控制套壓等控制參數和儲層特點,合理控制放噴壓力和關井壓力。
4.2 開井時閘閥按照從里到外的順序開井,關井時閘閥按照從外到里的順序關井。
4.3 放噴排液期間采用節流閥控制放噴,根據井口壓力及出液情況,控制開度。不允許用閘板閥作為節流閥。
4.4 不宜開套管放噴。
4.5 根據地質、壓力、地層流體情況,制定開關井制度。
4.6 排液過程中應及時取樣分析。
4.7 放噴排液應作好流程的保溫工作。
5 安全技術要求
5.1 放噴排液應專人負責。
5.2 應劃分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域。
5.3 “三高”井放噴測試前,應將相關應急預案送達當地政府的相關部門,并按SY/T6277和SY/T6610標準執行。
5.4 放噴排液應盡量安排在白天進行,作業過程中應注意隨時檢查流程設備和管線。
5.5 放噴排液點火口應點燃長明火,天然氣應立即點火燒掉,排出的液體應及時處理。
5.6 放噴排液過程中應嚴密監測壓力、溫度,出現異常及時處理。
5.7 應按規定設置硫化氫、二氧化硫、可燃氣體監測點,及時監測并采取相應措施。
5.8 含硫油氣井放噴排液過程中,操作人員應佩戴硫化氫報警器,在更換油嘴、傳感器、排空卸壓、取樣、整改流程、點火等容易發生硫化氫中毒作業,至少一人監護。有害氣體超過安全臨界濃度時,操作人員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參見SY/T 6277和SY/T 6610標準。
5.9 放噴排液過程中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關井。
5.10 應做好加熱工作。
5.11 若遇六級以上大風或能見度小于30 m的霧天、下雪天、暴雨天,以及不斷變化的風向危及安全時,不進行放噴排液工作。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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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管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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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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