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瓶間
1.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責任感,嚴禁吸煙與帶入火種。明火區應遠離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開動閥門。
2.氣瓶間必須將各種氣瓶按規定分開存放,氫、乙炔氣瓶禁止放在氧氣瓶存貯間、充氧間或氧氣站內。氣瓶應直立放置并標有明顯標記。放置必須整齊,并設有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發生滾動。存放區要留有適當寬度的通道。
3.操作人員必須定期巡查壓力表,氣體管路,如發現不正常時,立即采取適當措施處理,并向有關人員報告。
4.冬季氣瓶出口處結凍時,只許用蒸氣、熱水加熱溶解。嚴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氣瓶充氧工
1.必須熟悉充裝設備、工藝及安全操作規定。
2.氧氣瓶充裝前應有專人檢查,未經檢查不準充氣。檢查時,應按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充裝前,還應化驗鑒別瓶內氣體成分;充裝時,氣體流速不宜過快,防止氣瓶過熱。
3.壓力表、安全閥要定期校驗,保持靈敏準確。檢查漏氣應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試驗。
4.氣瓶溫度不得超過45℃,否則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氣瓶,禁止充裝氣體: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凍結;
(2)氣瓶的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的;漆色、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的;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3)氣瓶漏氣,氣閥不良及瓶內無余氣;
(4)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5)瓶體經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
(6)已經超過檢驗期限的。
6.氣瓶充裝時,若發生著火,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氣源后,再用滅火器材撲救。
7.灌瓶間、實瓶間、操作時,應防止氣瓶傾倒,并輕卸輕放所有瓶子,應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氣的卡具應靈活,確保鎖緊可靠。
9.充裝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操作規程
鶴管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精餾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丙烷工安全操作規程
甲基磺酰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塑料管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氧氣、乙炔瓶運輸管理安全操作規程
GMWD無線隨鉆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加油站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液化氣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