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不需支護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2、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安全及有關負責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職人員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嚴重時應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坑等)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補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米的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到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超過4米,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短支護面,當短期停工時,應用支撐拖住工作面。
5、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渣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的地基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6、鋼支架安裝應選用大型機具吊裝,并應遵守起重吊車規定。
7、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操作工應佩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位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出口嚴禁對人放置。
8、在發現噴錨區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少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9、當發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形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值時,洞內或地表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非正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施工現場,帶制定出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挖掘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