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鉤應鍛造或沖壓制成,并經熱處理。嚴禁采用鑄造和焊接的吊鉤。
2.吊鉤不準有裂紋、重皮、過燒、毛刺等缺陷。
3.必須定期對吊鉤進行安全檢查,每年檢查次數不得少于兩次。
4.發現吊鉤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則需報廢更新。
(1)鉤的危險斷面高度磨損超過1O%。
(2)經探傷檢查發現有內部隱患。
(3)鉤尾和螺紋部分有變形及裂紋。
(4)鉤尾和螺紋部分及無螺紋部分過渡園角處有疲勞裂紋。
(5)自制新鉤和使用到一定磨損程度的吊鉤,均應作負荷試驗。負荷試驗使用額定重量125%的重物,在空中懸掛10分鐘。卸載后測量鉤口如有永久變形和裂紋、則應更新和降低負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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