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升機操作人員必須專人專機,經有關安檢部門培訓后持證上崗。
2. 物料提升機在運行時絕對不準載人。
3. 最高極限限位起作用時,必須保證吊籠最高點與天粱滑輪最低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3m。
4. 班前應認真檢查最高極限限位和重量限制器是否靈敏可靠,精度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做好檢查記錄。
5. 架體頂端距最高一組附墻架的距離不得大于6m。
6. 班前應在額載的情況下,將吊籠提升離地面1~2m處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并作好檢查記錄。同時要作防斷繩模擬試驗,保證防斷繩裝置的靈敏可靠。
7. 新安裝投入使用的提升機,在使用7~10天后應復檢一次架體的垂直度,對照驗收時的檢測記錄有無變化,如有變化應查找原因,如標準節螺栓是否松動,附著架是否松動等,并重新調整垂直度在全高的1.5/1000以內。以后根據施工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
8. 提升機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停車。
9. 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10. 發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電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11.本規程未盡內容嚴格按提升吊籠使用操作手冊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規范》執行。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挖掘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