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向深坑或設備內吊運物料,敞口頂部應設置平臺和圍欄,內部要設置防護隔離層。向下送料位置應予固定。
第2條 煙道弧形拱頂砌完后,應先將回填土夯實或擰緊螺栓,方可拆除拱胎。普通粘土磚砌筑墻時,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準拆除拱胎。
第3條 砍削磚塊,應對著墻體或跳板,跳板上碎磚雜物,應隨時清除。
第4條 拱胎支架必須牢固。爐窯拱頂必須對稱砌筑。在拱胎上堆放磚和砂漿應均勻對稱。
第5條 大中型爐窯球形拱頂,應鎖緊一環,再砌一環。拱磚放射縫與水平夾角砌成30度時,必須用金屬鉤子將拱磚固定。
第6條 回轉筒體內襯砌作業,托板和支撐要均衡緊固。轉動時,筒體內不得有人和料具。
第7條 大中型耐火磚、耐火混凝土和碳磚砌塊吊裝砌筑時,吊梁、索具、夾具必須牢固。
第8條 進入煙道、煙囪內檢查時,應有人監護。
第9條 噴涂用的機泵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靈敏可靠。氣管與噴槍、噴嘴要連接緊固。操作時,禁止噴嘴對人。
第10條 熬瀝青,周圍不得有易燃物,調制碳素熱瀝青,要防止燙人。
第11條 碳磚砌筑時防止滑落,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搗固工具加熱后應放在固定位置。
第12條 陶瓷磚板加熱或粉末材料烘干地點,要有專人看管,粉末篩選場地,要排塵。
第13條 正在襯砌的設備內,不準攪拌耐酸膠泥。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挖掘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