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
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 評價目的
1.1 對本公司范圍內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對其實施控制。
1.2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
1.3 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以減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發生,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保證安全生產。
2. 評價范圍
本公司范圍內所有常規和非常規作業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生產活動、服務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評價、識別與控制。
3.職責
3.1 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負責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組織領導工作,負責建立風險評價小組,負責批準重大的風險清單。
3.2 安全部門負責組織本公司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確定重大及巨大的風險,提出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并對全公司的危險源的控制進行監督。
3.3 安全部門應確保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人員進行應有的培訓,以承擔指定范圍內的工作。
3.4 各部門對所轄范圍內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并實施控制。
4.風險評價工作程序
4.1 總則
4.1.1 本公司重大風險詳見《 重大風險清單》。
4.1.2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準則: ——國家、地方、行業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有關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公司制定的安全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4.1.3 危險因素的分級原則 危險因素按以下原則進行分類:
I 級: 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控制的危險因素;
II 級:近期要采取措施進行控制的危險因素;
III 級:將來要采取措施進行控制的危險因素;
IV 級:不需要采取措施進行控制的危險因素;
4.2 風險評價的組織和管理
4.2.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在安全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4.2.2 各部門應成立由專業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參加的評價小組在部門負責人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應鼓勵其他員工參與危害和影響的確定。
4.2.3 公司應通過各種途徑使風險評價工作小組成員接受必要的培訓,使其具備熟悉工藝技術、安全健康管理知識、法律法規要求知識、常用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方法和技巧能力。
4.3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
4.3.1 常規活動和非常規活動
4.3.2 作業場所內所有人員的活動(包括供方、合同方)
4.3.3 作業場所內所有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和產品(包括外部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等)
4.3.4 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4.3.5 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3.6 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4.3.7 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按全生產規章制度
4.3.8 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4.3.9 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4.4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應考慮
4.4.1 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
4.4.2 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
a.正常狀態指正常生產時狀態
b.異常狀態指生產活動中開車、停車、檢修等情況下的危險因素與正常狀態有較大不同的狀態
c.緊急狀態指生產活動中出現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狀態
4.4.3 六種危險危害因素: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心理性、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其他危險、危害因素
4.5.1 評價人員應根據所確定的評價對象的作業性質和危害復雜程度,選擇一種或結合多種危害識別方法,包括: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預先危害性分析、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等,各種識別方法的應用簡介參照附錄 5。
4.5.2 在選擇識別方法時,應考慮:
——活動或操作性質;
——工藝過程或系統的發展階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統和危害的復雜程度及規模;
——潛在風險度大小;
——現有人力資源、專家成員及其他資源;
——信息資料及數據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規或合同要求。
4.5.3 各部門應首先制定安全檢查表對作業環境、設備、設施進行危害識別,對工作活動、工藝操作等采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在此基礎上,對于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特別是以前經常發生事故的或其他類似裝置、部位發生過如火災、爆炸、人身傷亡等重大事故的,則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進行危害分析。各單位也可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采用其他的識別方法。各種識別方法的應用簡介參照附錄 5。
4.5.4
危害識別、風險評價的步驟 按崗位劃分作業活動 作業活動的劃分可以按生產流程的階段、地理區域、裝置、作業任務、生產階段劃分,或者將以上方法結合起來進行劃分。如:開車、停車、設備檢修、突然斷電、斷水、機泵跳閘、正常操作、物料搬運、藥劑配制、取樣分析、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儲罐內部清洗作業、吊裝、動火、承包商現場作業等。識別設備設施的
危害可按下列順序 廠址: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等; 廠區平面布局:功能分區、危險設施布置、安全距離等; 建構筑物; 生產工藝流程; 生產設備、裝置、化工、機械、電氣、特種設備等;作業場所:粉塵、毒物、噪聲、振動、輻射、高低溫; 工時制度、女工保護、體力勞動強度等; 管理設施、急救設施、輔助設施等。 識別危害之前可先列出擬分析的設備設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