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對策:
1.對于煤礦,視投資對象、管理者情況、安全設施狀況劃分等級,分別強行征收20萬到200萬不等的安全基金。這筆資金直接用于礦井安全設施的補貼,事故救援的費用及安全相關費用的統籌。連續多年安全狀況良好的礦井可按比例返還。
2.按產量,礦井安全狀況征收安全稅,用作國家安全儲備金。礦井安全系數高、安全設施好的按低比率征收,否則按高比率征收。安全儲備金主要用于國家安全政策調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救助。通過征收比率的調節,使煤礦企業在利益驅動下自覺增加安全投資,增加或更新安全設施,提高安全水平。
3.建立煤礦安全評估制度。對煤礦和礦務局建立強制性安全評估制度,支持以上兩項基金的征收額度和征收比率。安全評估的所有費用均應由安全基金和安全儲備金支付,不由企業承擔。評委會對煤炭安全監察局直接負責,以確保評估的準確性、公正性。
4.建立安全巡檢制度。建立安監局、安評委定期、不定期安全巡檢制度,巡檢情況進行考評記分,與安全評估相結合。
5.建立廣域網絡性質的現代化安全監控網絡。充分響應十六大以信息化促進產業化的號召,以數字化、信息化促安全,提升安全監控的水平,緊跟信息時代的步伐。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安全監察的及時性、實時性。據可靠信息,目前國內的井下人員定位監測系統和井下安全監控系統已經相當成熟,有的已經利用一個系統可以實現井下人員、機車、瓦斯等多種目標的監測功能并具備網絡功能。充分支持、發揮這些產品的作用,可以有力的促進安全監察的信息化、現代化。
三.對安全責任人法律約束不嚴厲。
1.古人云:“亂世必用重典”,要想使事故多發的局面得到大的改觀,必須加大對事故責任人的懲處力度,摘官帽、經濟處罰和刑罰多種手段并行,抓些典型,以儆效尤。 雖然,再嚴酷的法律也不足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但繃緊的弦卻足以使安全事故大大降低。
2.對于煤礦,要力求做到投資方代表、法人代表、安全負責人三位一體,確保責、權、利的有力結合,也利于法律有針對性地落實。
四.生命價值因素。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其高低貴賤;但每個人的生命價值卻因為其社會背景、職務、工作等因素的不同而大不相同。從人文的角度分析,中國人口眾多,勞動力過剩,尤其是低素質勞動力過剩,也是導致煤礦安全事故多發,傷亡人數居高不下的深層次因素。
正是生命價值的低廉,對生命權的不重視,使礦工這一直接的、有力的安全監督者沒有充分的行使其權力,甚至放棄了監督權。一旦出現事故喪失生命,幾萬元即可以了結,也就是:生命價值的低廉,使煤礦死得起幾個人,萬一出現事故,掏錢也就是了。這一點恰好與發達國家形成較鮮明的對比,一旦煤礦發生較大傷亡事故,礦主的賠償將是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美元,他就會破產,會進監獄;所以他們會非常重視安全投入,甚至很多礦井高于國家的安全標準配置。也就是說,安全與他們的身家性命有直接關系,他們死不起人。
通過嚴格的立法和行政、經濟手段使煤礦真正認識到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并付諸實際行動,降低事故的次數,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是根本目的。
以上從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人文的方面對煤礦事故多發的原因進行了較深層次的、粗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一管之見,敬請雅正,并求拋磚引玉之效果。
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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