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有關規范、標準,并組織落實。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要求。
3、組織制定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控制或減少有害的環境影響,以滿足環境方針的要求,實現環境目標和指標的規定。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結合項目工程特點,支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6、加強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
7、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盤查。
8、協助項目經理建立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消除或減少因組織的活動而使職工和其他相關方可能面臨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9、協助項目經理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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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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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