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管安全生產行政副職的領導和煤礦車輛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制定車輛(含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車輛年審及駕駛員復審工作。
(三)定期組織機動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工作。
(四)建立機動車輛臺帳。
(五)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事故及時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對交通事故、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貫徹執行煤礦一體化管理文件,負責實施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控制,積極組織參加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做好工作記錄。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