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負責人是本廠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并自覺接受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提高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水平。
3.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職業健康安全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支持職業衛生監管部門和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工作。
4.組織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廠的各項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審批職業衛生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并貫徹實施。
5.定期聽取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解決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等有關問題。
6.督促各班組(部門)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職業衛生工作。
7.組織、主持職業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