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職業健康與安全,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
第三條 術語\定義
1、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3、職業禁忌癥:是指企業員工從事特定職業、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害的疾病,及個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狀態。
4、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組織機構與責任
設立職業健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鄒德宏
職責:全面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副組長:牟忠純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職業健康管理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監護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職業健康管理辦公室成員:張岳、陳孟波、徐憲明、田洪政、張柏臣、梁金篆。
職責:
1.組織制定(修訂)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貫徹執行。
2.根據公司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制定公司年度職業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直接領導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職業健康管理臺帳和檔案。
5.組織對公司干部、職工進行職業危害防治法規、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定期檢查公司和各部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定期聽取各部門、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工關于職業危害防治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8.對公司內發生職業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對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10.各層級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職責見第三章。
第三章 職 責
第五條 管理職責
1、總經理職責
⑴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⑵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危害防治專業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⑶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⑷每季召開一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⑸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⑹親自參加公司內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⑺對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主管副總經理職責:
⑴嚴格遵守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標準等,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我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規劃;
⑵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職業健康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重大隱患和問題,不斷改善勞動作業環境,保證職業危害防治設施經費等投入的有效實施;
⑶保證公司職業健康管理機構的運行所需人力、物力;
⑷及時、如實向市局、區局安全監管局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3、熱源部職責
⑴熱源部負責公司職業病預防、統計管理工作。
⑵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健康檔案,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⑶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定期每年與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聯系,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⑷對各站點的粉塵、高溫、噪聲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對現場存在的不合格檢測項目,及時通知相關單位落實整改。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職業健康生產技術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職業健康文明生產。
(5)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制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6)承擔公司職業健康具體工作,查處相應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7)負責制定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將職業健康各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崗、到相關責任人員,并監督檢查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落實情況;
(8)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各項規章制度,并進行監督檢查;
(9)負責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
(10)組織人員做好提供從業人員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工作;
(11)組織人員落實好本公司職業危害因素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工作;⑴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12)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13)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1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1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1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18)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4、綜合辦公室職責
⑴負責安排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人員的就業(上崗)前體檢和離崗時體檢,對職業禁忌者提出處理意見。
⑵負責退休退養職工的職業病管理工作。
⑶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⑷綜合辦公室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⑸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⑹建立、健全公司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供熱站職責
⑴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個人衛生防護用品;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建立、健全員工職業衛生健康管理檔案。
(2)嚴格管理化學品以及其他對人體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3)應當主動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材先進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發生,降低生產成本。
(4)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5)認真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公司制訂的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
(6)負責制訂和健全本車間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負責制訂和修改緊急事故預案。
(7)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部署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8)負責對新職工和換崗職工的車間級安全教育,經常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對特殊工種必須堅持證上崗。
(9)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督促職工穿戴勞保用品,做好文明生產,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10)發生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應保護好現場,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實處,同時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