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經理是公司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并自覺接受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提高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水平。
3.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4.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5.每年至少主持召開四次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總結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和教訓,研究和解決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布置年度或階段性的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
6.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7.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8.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