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保障醫療安全,減少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確保病人安全,根據衛生部今年“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精神,結合中國醫院協會《2012年度病人安全目標》,特制定突泉縣人民醫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具體如下:
一、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
本制度所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所屬類別
根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所屬類別不同,劃分為7類:
1、病房診治問題:包括錯誤診斷、嚴重漏診、錯誤治療、治療不及時、院內感染等。
2、不良治療:包括錯用藥、多用藥、漏用藥、藥物不良反應、輸液反應、輸血反應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床、燙傷、自殘、自殺、失蹤、猝死等。
4、輔助檢查問題:包括報告錯誤、標本丟失、標本錯誤、檢查過程中出現嚴重并發癥等。
5、手術相關問題:如手術患者、部位和手術方式選擇錯誤、患者術中死亡、術中術后出現并發癥、手術器械遺留在體內、住院期間同一病人的再次手術、麻醉相關事件等。
6、醫患溝通:包括醫患溝通不良、醫患語言沖突、醫患行為沖突等。
7、其他非上列導致醫療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報告部門
1、醫療不良事件上報醫務科。
2、護理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
3、感染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
4、藥品、器械不良事件上報醫務科。
5、設施不良事件上報總務后勤科。
6、服務及行風不良事件上報院辦公室。
7、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總務后勤科。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