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第二類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藥物的合理應用,防止發生流弊現象,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結合醫院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一.定點采購。采購第二類精神藥品,應從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具有第二類精神藥品經營資質企業購買。
二.雙人驗收。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制定采購計劃,購入藥品雙人驗收,查驗購藥憑證,清點藥品數量,檢查藥品質量,詳細記錄相關信息。專柜加鎖儲存。儲存藥品必須有安全防范措施,嚴防藥品丟失。
三.藥庫實行專用帳冊管理。調劑部門使用藥品做到“日清日結”。
四.遵循專用處方和用量要求。處方至少保存 2 年。
五.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對過期、損壞的藥品要及時申請銷毀,保證在用藥品的賬物相符和藥品質量完好。
六.認真審核處方,促進合理用藥。嚴格按照規定的藥品適應癥、用法、用量使用藥品,作好用藥指導,對于單張處方超過用藥天數的特殊情況,必須由處方醫師注明診斷并雙簽字后,方可調配。對于用藥不合理的處方應拒絕調配。要防止重復取藥,避免套購藥品的現象發生。
七.對過期、損壞的藥品要登記造冊,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銷毀。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