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檢驗項目 | 檢驗周期 | |||
? | 外部檢驗 | 每年進行一次 | |||
鍋爐 | 內部檢驗 | 每2年進行一次(移裝、停運1年后啟動、大修或改造以及其他) | |||
水壓試驗 | 每6年進行一次(無法進行內部檢驗則每3年進行一次) | ||||
? | 年度檢驗 | 每年進行一次 | |||
? 固定式壓 力容器 | ? 全面檢驗 | 安全狀況等級為 1、2級:每6年 一次 | 安全狀況等級為 3級:每3年一次 | 石墨制非金屬壓 力容器:每5年 一次 | 玻璃纖維增強熱 固性樹脂壓力容 器:每3年一次 |
耐壓試驗 | 每兩次全面檢驗期間內進行一次 | ||||
? | 年度檢驗 | 每年進行一次 | |||
壓力管道 | 全面檢驗 | 安全狀況等級:l、2級:每6年進行 一次 | 安全狀況等級:3級:每3年進行一一 次 | ||
起重機械 | 每2年進行一次 | ||||
廠內機動車輛 | 每年進行一次 | ||||
8? 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8.1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及時、如實地向安全監察室報告。
8.2重大特種設備事故需要啟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報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按程序啟動。
8.3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應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調查、處理,填報《事故調查報告書》。
8.4有人員傷亡的由安全監察室負責牽頭組織處理,沒有人員傷亡的由設備動力部負責牽頭組織處理。
9?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
9.1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
1)起重機械作業司機;
2)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司機
3)焊接(氣割)作業;
4)電工作業;
5)鍋爐作業(司爐工);
6)水質化驗;
9.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身體健康并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6)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9.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由安全監察室組織,參加統一考試,經考試合格后,申請審核、發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9.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并自覺接受公司的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各工種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4)拒絕違章指揮;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