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其他違反油田公司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應進行通報批評的。
??????? 第十四條? 生產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通報批評,同時扣減單位獎金1000元,扣減單位負責人獎金200元:
??????? (一)未對從業人員、承包商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對外來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的;
??????? (二)未建立職業衛生、特種設備、消防等技術檔案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 (三)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處置措施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 (四)未設置電氣設備保護裝置、敷設線路或照明未達到安全要求的;
??????? (五)未設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暢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不能正常運行的;
??????? (六)未對進入易燃易爆場所車輛設置拉油(氣)車輛“三件”(防火帽、消防器材、拖(接)地鏈)或不熄火裝卸的;
??????? (七)未按技術規范要求對移動式壓力容器或氣瓶進行充裝的;
??????? (八)未定期化驗水(介)質或使用未達到安全技術規范的鍋爐水(介)質的。
??????? 第十五條? 生產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違章行為、限期改正并通報批評,同時扣減單位獎金2000元,扣減單位負責人獎金300元:
??????? (一)未按規定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 (二)未按備案審批人員名錄安排作業人員進入重點要害部位施工或弄虛作假的;
??????? (三)未現場簽發作業許可或監護人不在現場的;
??????? (四)未制定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放射工作場所及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場所監控、應急措施,或監控、應急措施不落實的;
??????? (五)未配備安全(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防護用品或配備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
??????? (六)未按防爆要求在防爆區域安裝、使用電氣設備的;
??????? (七)未按期檢測防雷裝置設施的;
??????? (八)未按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和評價的;
??????? (九)未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配備、使用生產設施、設備危及人身安全的。
??????? 第十六條? 生產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違章行為、限期改正并通報批評,同時扣減單位獎金5000元,扣減單位負責人獎金500元:
??????? (一)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仍安排從業人員上崗的;
??????? (二)未按規定組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或未按規定調離并妥善安置有職業健康損害人員的;
??????? (三)未建檔登記重大危險源,未進行評估、監控或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 (四)未開具作業許可證或未落實防范措施實施動火、高處、受限空間、吊裝、挖掘、臨時用電、管線打開、腳手架等高危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
??????? (五)未按規定對承包商進行監督管理,導致承包商施工作業嚴重危及我方生產安全的;
??????? (六)未按規定履行安裝、注冊、修理、改造、停用、啟用、報廢、化學清洗、檢驗檢測等特種設備審批驗收程序的;
??????? (七)未按規范要求落實海上生產作業防范措施,危及人身安全的。
??????? 第十七條? 生產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違章行為、限期改正并通報批評,同時扣減單位獎金10000元,扣減單位負責人獎金1000元,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或停止建設:
??????? (一)未及時整改隱患,危及人身安全且無監控措施的;
??????? (二)未經業務主管部門認定、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擅自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于生產試驗的;
??????? (三)未按規定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承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個人的;
??????? (四)未按規定執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安全設施“三同時”及消防建審的;
??????? (五)未按規定在易燃易爆場所安裝防雷裝置的;
??????? (六)未定期檢驗儲罐、油氣管道等關鍵生產設施的;
??????? (七)違規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 (八)未對超過國家標準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治理或轉嫁危害的;
??????? (九)未按時上報,謊報、瞞報生產事故的。
???????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減員工個人獎金:
??????? (一)未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每起扣減100元;
??????? (二)未按規定巡檢(線)或未按巡檢(線)路線檢查的,每起扣減100元;
??????? (三)未盡崗位安全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事故隱患的,每起扣減300元;
??????? (四)未按操作規程>操作的,每起扣減500元;
??????? (五)未持有效操作證從事特種作業的,每起扣減800元;
??????? (六)無票證從事危險作業的,每起扣減800元;
??????? (七)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每起扣減800元。
??????? 第十九條? 生產單位發生以下情形,同時追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直線責任,每起扣減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獎金1000元:
??????? (一)重復發生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 (二)存在本辦法第十七條所列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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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違章處罰的執行及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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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條? 違章處罰通知書送達后,違章生產單位或違章員工應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內,按照要求予以整改。
??????? 油田公司所屬單位應結合違章行為整改需要,有針對性的對違章員工進行教育或崗位培訓。
??????? 第二十一條? 各級安全部門應將違章處罰情況通報同級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應認真組織整改,并加強同類違章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
??????? 各級安全部門應對生產單位違章處罰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跟蹤整改進度,確保整改要求得以落實。
??????? 第二十二條? 同一違章行為已按本辦法予以處罰的,油田公司各級單位或部門不得再給予處罰。
???????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部門應定期研究分析查處的違章行為和給予的違章處罰,組織業務主管部門有針對性的對違章多、整改落實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安全監督和安全教育。
??????? 第二十四條? 違章處罰執行完畢后,安全部門應將資料結案歸檔,做到一事一檔、分類清晰、資料齊全,并按油田公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予以存放保管。
??????? 違章處罰檔案歸檔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抽取、涂改、銷毀案卷資料。
??????? 第二十五條? 違章處罰情況是油田公司對所屬單位安全管理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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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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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生產單位是指油田公司所屬單位及所屬單位下屬作業區、大隊級單位。
???????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遼河油田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暫行規定》(中油遼發〔2000〕28號)、《遼河石油勘探局工業現場安全監察處罰暫行規定》(油質安環發〔2003〕2號)、《遼河石油勘探局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規定(試行)》(遼油發〔2005〕8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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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