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防落保護措施不到位。
??????? l?臨時施工用電TN-S系統不到位。
??????? l?文明施工重視不夠,現場環境臟、亂、差。
??????? l?安全臺帳不健全,甚至弄虛作假。
??????? 5.4.6? 現場監理人員不能有效履行施工階段安全控制監理責任。
??????? l?認為DREP指揮部項目經理部或HSE管理部已經在施工現場進行HSE控制的監督,建設單位沒有委托安全控制業務。
??????? l?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沒有認真審核。
??????? l?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正確識別。
??????? l?發現問題不聞不問,或只是口頭或書面告知,對是否整改或整改是否徹底,不予追蹤,使現場存在的HSE不符合項不能形成有效關閉。
??????? 5.5? 參與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方(建設單位、施工承包方、監理方)應正確進行施工現場的危險源識別、環境因素識別,制定有效的HSE控制程序,重點防止下列事故/事件的發生:
??????? 5.5.1 高處墜落: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洞口、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或無防護設施、人員未配系防護繩(帶)等造成人員踏空、滑倒、失穩等意外,以及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搬(吊)運等發生高空墜落、堆放散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 5.5.2 坍塌、倒塌:腳手架(包括落地架、懸挑架、爬架等)、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井)、基坑(槽)施工,局部結構工程或臨時建筑(工棚、圍墻等)失穩,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 5.5.3? 觸電(擊):焊接、金屬切割等施工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帶電線路裸露于潮濕環境(液體)中或與導電物體搭接、電氣工程施工違章作業造成人員觸電等意外。
??????? 5.5.4? 物體打擊: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搬(吊)運等發生撞擊人員等意外。
??????? 5.5.5? 火災:工程用重要設備、精密儀器、精密儀表、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電路短路等造成火災意外。
??????? 5.5.6? 中毒: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造成人員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儲罐內進行特種防腐施工作業,因未戴防毒面具等保護措施導致中毒。
??????? 5.5.7? 爆炸:施工用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引起的爆炸;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設計缺陷、流程不通、試壓不符合規范要求導致超壓爆裂;裝置試車因密封不嚴導致易燃易爆介質泄露引發的爆炸意外。
??????? 5.5.8? 環境污染: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污油、污水、廢氣對環境的影響。
??????? 5.5.9? 窒息:在密閉的有限空間施工作業或檢查,由于供氧不足引起的以外。
??????? 5.5.10? 射線的輻射:現場焊接工程射線檢測探傷,安全措施及個人防護不到位,引起射線對人體的輻射意外。
??????? 5.5.11? 粉塵污染:施工現場噴砂作業、車輛揚塵對人體健康形成的影響
??????? 5.5.12? 疲勞事故:施工作業及管理人員,因身體和心理過度疲勞,導致工作中精力不集中引發的各種傷亡事故。
??????? 5.5.13? 疾?。河捎谑┕ぷ鳂I環境惡劣,或飲食不衛生等原因引起的各種疾病。
??????? 5.5.14? 其他意外事故:上述事件、事故之外的其他意外。
??????? 5.6? 施工現場的任何工種的施工作業、任何施工機具的使用、生產裝置設備在單機試運、系統聯運的操作,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工作慣例),并報監理審查、HSE管理部核查、工程管理部批準后實施。
??????? 5.7? 實行DREP指揮部HSE例會制度,具體執行《HSE例會控制管理程序》,但不代替施工承包方、項目監理機構或政府管理部門的施工現場HSE控制、監督職責。
??????? 5.8? 實行定期和不定期HSE聯合檢查制度,具體執行《HSE現場檢查程序》。
??????? 5.9? 實行施工現場HSE績效考核制度,采用經濟、合同等手段,對施工過程HSE體系運行的績效進行考核,對HSE體系運行良好、施工現場保持HSE績效優良的企業和個人,實行激勵政策,對存在的不符合行為進行處罰,力求消除施工形成的HSE隱患;具體執行《現場HSE績效考核程序》。
??????? 5. 10? 嚴格施工承包方的人員進場管理;承包商施工人員進入廠區、施工作業區必須做到(包括但不限于):
??????? 5.10.1? 嚴格執行《現場安全保衛管理規定》,承包商作業人員必須持有DREP工程建設指揮部頒發的帶有承包商施工人員個人照片的并注明有效時間和作業地點的入廠證;嚴禁攜帶香煙、打火機、火柴和酒精飲料等進入生產裝置區;嚴禁在可燃物料明顯外漏等異常情況下使用手機、BP 機、非防爆對講機、照相機等能產生火花的物品;嚴禁穿化纖衣物進入生產裝置區域;不得從事與自身工作無關的事情;對重點保護部位(如壓縮機裝配現場等)必要時設特別通行證,專人看守,以防丟失關鍵備件。
??????? 5.10.2?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管理程序》,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圍內用火作業必須持有有效的用火作業許可證,用火作業許可證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批,各級用火審批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在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前,相關責任人必須到現場檢查確認,具備用火條件后方可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不得越權代簽或降級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對用火作業許可證的用火部位和有效時間嚴格控制,不得超范圍和超期使用;做到情況不明不簽,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簽,沒有監護人不簽,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只能用于一處,用火人要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實際用火人要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上的人相符,臨時更換用火人要辦理手續。
??????? 5.10.3? 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HSE控制管理程序》,進設備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進設備作業許可證,落實各項安全監護措施,經監護人同意方可進入設備作業。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式面具、氧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防止通氣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新鮮空氣的上風口,并專人監護。
??????? 5.10.4? 嚴格執行《預防高處墜落事故控制管理程序》,腳手架搭設要符合規定要求,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施工現場必須設立安全護體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立安全警戒區;禁止拋扔工具、物體和雜物等;進行三級、特級高處作業時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 5.10.5? 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控制管理程序》設立臨時電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持證作業;進入容器所使用的臨時照明要采用安全電壓不超過36V;移動式電器具要加漏電保護裝置,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露天開閉設備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
??????? 5.10.6? 嚴格執行《現場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控制管理程序》,吊裝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大中型設備、構件或小型設備在特殊條件下吊裝應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報監理單位審核、DREP指揮部HSE管理部審查、工程管理部批準,施工中未經審批人許可不得改變方案;吊裝作業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作業人員必須熟知吊裝方案/指揮信號、安全技術要求及起重機械的操作方法;吊裝作業區內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且吊裝機械與設備下嚴禁站人或人員行走;無論吊件大小必須設置溜繩(必要時要對周圍設備、管道等設施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免碰壞周圍設施。大件運輸時必須對其所經路線的框架、管線、橋涵及其它構筑物的寬度、高度及承重能力進行測量核算,編制運輸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核、DREP指揮部HSE管理部審查、工程管理部批準。
??????? 5.10.7?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車輛交通管理規定》,進入施工區作業的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必須按規定辦理進入該區的機動車輛進入通行證,通行證必須具有時效性,車輛安全設施齊全、完好,符合國家標準;車輛按規定線路和速度行駛,完工后及時撤離。
??????? 5. 11? 實行HSE風險控制承諾抵押金制度;施工承包方、項目監理機構進場前,應按照進場人員的數量、承擔項目HSE控制重要程度,向DREP指揮部HSE 管理部門交納一定數額的HSE承諾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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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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