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責任人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2、 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3、 根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4、 嚴格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
5、 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6、 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7、 有關安全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規程;
8、 本站、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9、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0、 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11、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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