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編制目的
???????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全面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追究制,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嚴格追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保障我廠財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有效促進我廠經濟快速發展,特制定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吳起采油廠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 第二條 編制依據
??????? 本辦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國務院新頒布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為依據,以我廠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為重點進行編制。
??????? 第三條 適用范圍
??????? 本辦法適用于本廠各生產領域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責任人包括廠內各級領導、廣大干部職工以及為本廠服務的所有外協作業隊伍。
??????? 第四條 事故分類
??????? (一)一般可以把安全生產事故分為生產安全事故和非生產安全事故。
??????? 1、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交通事故、傷亡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油氣泄漏事故、設備安全事故、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職業危害事故以及其它安全事故等。
??????? 2、非生產安全事故分為:盜竊事故、人為破壞事故以及其它事故等。
??????? 第五條 事故分級
??????? 按事故嚴重程度可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受傷,導致失去勞動能力在105天之內,經濟損失在2000-10000元之內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 2、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5人受傷,導致失去勞動能力在105天以上,經濟損失在1-5萬元之內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重傷2-5人(包括5人),經濟損失在5-20萬元之內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 4、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包括3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不包括5人),經濟損失在20萬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 第六條 事故原因
??????? 事故原因是指由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即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因素作用下,而造成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原因有以下11種:
???????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 3、安全設施缺少或有缺陷。
??????? 4、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 5、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 6、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 7、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
??????? 8、勞動組織不合理。
??????? 9、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 10、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操作知識。
??????? 11、其他。
??????? 第七條 生產中職工受傷害方式
??????? 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勞字1-2表),職工受傷害方式分為以下13種:
??????? 1、物體打擊:指由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倒、砸傷等傷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體打擊。
??????? 2、提升和車輛傷害:指本企業內機動車輛和提升運輸設備引起的人身傷害事故。如機動車輛在行駛中發生的擠、壓、撞以及傾覆事故和車輛行駛中上、下車及提升運輸中的傷害等。
??????? 3、機械傷害:指機械設備與機械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等人身傷害事故。如機械零部件、工件飛出傷人,切屑傷人,人的肌體或身體被旋轉機械卷入,臉、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傷等。
??????? 4、起重傷害:指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傷害事故。如在起重作業中,脫鉤砸人,移動吊物撞人,鋼絲繩繼裂抽入,安裝或使用過程中傾覆事故以及起重設備本身有缺陷等。
??????? 5、觸電(包括雷擊)傷害:指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人體接觸裸露的臨時線或接觸帶電設備的金屬外殼,觸摸漏電的手持電動工具,以及觸電后墜落和雷擊等事故。
??????? 6、灼燙傷害:指生產過程中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或強酸、強堿引起人體的燙傷,化學灼傷等傷害事故。但不包括電燒傷以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 7、火災傷害:指企業發生火災事故及在撲救火災過程中造成本企業職工或非本企業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
??????? 8、高處墜落傷害:指由于重力勢能差引起的傷害事故。如從各種架子、平臺、陡壁、梯子等高于地面位置的墜落或由地面踏空墜入坑洞、溝以及漏斗內的傷害事故。但由于其他事故類別為誘發條件而發生的高處墜落,如高處作業時由于人體觸電墜落,不屬于高處墜落事故。
??????? 9、坍塌傷害:指建筑物、堆置物等倒塌和土石塌方引起的傷害事故。如因設計、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巖石發生的塌陷事故。
??????? 10、瓦斯爆炸傷害:指可燃性氣體瓦斯與空氣混合形成的濃度達到爆炸極限,混合物接觸火源時引起的化學性爆炸事故。
??????? 11、其它爆炸傷害:凡不屬上述爆炸事故均列為其它爆炸事故。
??????? (1)鍋爐爆炸:指固定或承壓鍋爐發生物理性爆炸事故。
??????? (2)壓力容器爆炸:指承壓容器在一定的壓力載荷下引起的爆炸事故。如容器內盛裝的蒸汽、液化氣以及其他化學成份物質在一定條件下反應后導致的容器爆炸。
??????? (3)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如煤氣、天然氣、乙炔、氫氣、液化石油氣體等。
??????? (4)可燃性蒸汽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如酒精、汽油揮發氣等。
??????? (5)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如鋁粉、鎂粉、有機玻璃粉、聚乙烯塑料粉,面粉、谷物粉、糖粉、煤粉、木粉、煤塵以及可燃性纖維,麻纖維(亞麻)、棉纖維、晴綸纖維、滌綸纖維、維綸纖維、煙草粉塵等爆炸事故。
??????? (6)間接形成的可燃性氣體與空氣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與空氣混合,如可燃固體、易自燃物、水氧化劑的作用迅速反應,分解出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爆炸的事故。如鍋爐在點火過程中發生的爐膛爆炸,以及鋼水包爆炸事故等。
??????? 12、中毒和窒息:中毒指人接觸有毒物質,吃有毒食物、呼吸有毒氣體引起的人體急性中毒事故。如煤氣、油氣、瀝青、化學、一氧化碳中毒等;窒息指在坑道、深井、涵洞、管道、發酵池等通風不良處作業,由于缺氧造成的窒息事故。
??????? 13、其它傷害:凡不屬上述傷害的事故均稱為其它傷害。如扭傷、跌傷、凍傷、釘子扎傷、野獸咬傷等。
??????? 第八條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室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 第十條 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0911-7886807),廠安委會應及時派遣調查小組予以核實。
??????? 第二章 事故報告
??????? 第十一條 事故報告程序:若發生事故,現場負責人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救援方案按照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根據事故性質報警(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在報警的同時,向安全環保質監部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安全環保質監部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安委會副主任或主任報告,同時,根據事故性質,立即啟動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立即組織搶險救援,并做好事故現場的維護工作和事故勘察工作。
??????? 第十二條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 (四)事故己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 第十三條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 第十四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 第十五條 事故發生地就近所有職工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 第十六條 事故發生后,廠安全環保質監部、石油保衛大隊、交警中隊、保衛部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或者現場錄像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 第十七條 采油廠安全環保質監部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0911-7886807),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 第三章 事故調查
??????? 第十八條 事故鑒定:由廠安委會組織廠內相關部室人員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初步認定后報廠安委會副主任或主任,具體鑒定界限以物價部門、消防部門和醫療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為準。
??????? 第十九條 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