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時,有權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
??????? (六)發現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質時,應立即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并及時通知有限空間內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 (七)在作業前后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工具、材料等進行清點。
??????? (八)有限空間作業完畢后,監督對有限空間予以恢復或封閉。
??????? (九)監護過程中如發現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或出現異常,應立即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報警,不得盲目進入空間內施救。
??????? 第二十四條? 作業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 (一)熟悉所從事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應急處置及自救措施,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 (二)嚴格執行“五不作業”的原則,即:沒有有效的《作業票》不作業;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不作業;作業時間、地點與作業票不符不作業;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 (三)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 (四)與監護人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 (五)對違反本制度和有關規程規定的、強令冒險作業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實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反映。
??????? (六)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癥狀或出現異常時,應立即發出撤離信號,向監護人傳遞信息,并立即撤離現場。
??????? 第二十五條? 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屬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分別指派一名以上人員擔任監護人。作業人員分屬不同單位時,雙方應協商指定一名人員擔任作業負責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設置專職指揮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統一指揮。
??????? 第五章? 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 第二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合格標準如下:
??????? (一)氧氣含量為19.5%-23.5%;
??????? (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規定,如: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20mg/m3,硫化氫濃度不超過10mg/m3。
??????? (三)可燃性氣體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為2.1%)。
??????? 第二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斷開、加堵盲板,并按規定進行吹掃、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 第二十八條? 進入帶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先停機、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
??????? 第二十九條? 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作業工具等,進入煤氣環境還應攜帶便攜式報警儀。
??????? 第三十條? 有限空間內如需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作業時,必須同時辦理上述作業審批手續。
??????? 第三十一條? 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 第三十二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使用的行燈電壓應在12V以下,凡超過12V的電氣設備都必須設漏電保護器且保持良好絕緣和接零保護。
??????? 第三十三條? 電器設備、焊鉗、手持電動工具、導線進出有限空間必須事先切斷電源傳遞進出。暫時不用的焊鉗、電氣設備、工具應切斷電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絕緣板上,嚴禁將帶電的焊鉗、電氣工具隨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間的金屬體上。
??????? 第三十四條? 在有限空間內使用二氧化碳、氬氣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不間斷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 第三十五條? 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保持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 第三十六條? 有限空間應急要求
??????? (一)管理部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組織相關單位制定基地級和單位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預案應確定救援人員及職責,明確救援設備器材,科學、規范策劃事故處置程序。預案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后應及時進行可行性評估、修訂。
??????? (二)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作業負責人應組織擬定緊急情況下的撤離路線和方法,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人應牢記。
??????? (三)有限空間外的現場應配備合格的隔離式呼吸器、滅火器、應急照明設備、強制通風設備、安全繩、安全梯等應急物資。
??????? (四)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人應立即啟動有關預案,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 第六章?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每年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 第三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況以及處理、救護方法等。
??????? 第三十九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需設備、工具、儀器等由裝備動力部組織配備。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等應作為安全防護報警用具進行管理,裝備動力部應組織各單位建立《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登記臺帳》,開展日常維護管理和定期檢定工作。安全環保部應對各單位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的建賬登記、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第四十條? 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時,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應通報安全環保部和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告知其有限空間危險狀態。安全生產協議應明確承包單位承擔的檢測分析、安全管理等責任。作業過程中,我方不得為其出具檢測分析結論、審批《作業票》等。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安全環保部、有限空間所屬單位應加強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明確作業步驟、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等,規程應分別單獨制定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規程編制過程中安全環保部應予指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安全環保部審核并報安全監督管理處備案后下發執行,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熟知熟記并嚴格遵守。
??????? 第七章? 罰則
??????? 第四十二條? 未按要求建立并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 第四十三條? 未按要求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的,對責任單位處每例100~3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 第四十四條? 有限空間作業未辦理或違規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的,對責任單位處2000~4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同時,違規情況應在基地范圍內通報。
??????? 第四十五條? 《有限空間作業票》未按要求隨身攜帶的,對責任人處50~1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 第四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管理松散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 第四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存在違章、違規行為的加倍處罰。
??????? 第四十八條? 作業過程中違反本制度第五章之規定的,視情節每項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400元罰款,并責令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 第四十九條? 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或培訓無記錄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 第五十條? 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規程未分別單獨制定不能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 第五十一條? 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2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 第五十二條? 未按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 第五十三條? 未與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責令立即停止施工。
??????? 第五十四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配備不全或管理不善的,視情況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 第五十五條? 其他違反本制度及有關規程、預案規定的,由管理部等主管部門視情節作出處罰決定,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還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 第八章???? 附? 則
???????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所用記錄見附表。
??????? 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由安全辦制定,報公司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 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由管理部負責解釋。
???????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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