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總則
煤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維護、檢修以及煤氣作業防護、煤氣安全管理等均必須遵守GB6222-86《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有關單位同時遵守相應的《煉鐵安全規程》、《煉鋼安全規程》《轉爐煤氣凈化回收技術規程》《軋鋼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節 煤氣系統管理安全要求
1、公司所有工業煤氣設施必須以文字形式明確劃分管理區域,明確管理單位。
2、各主要的煤氣設備、管道的閥門、吹掃點、放散管、人孔、脫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屬裝置,應進行編號,并將號碼標在現場明顯部位。
3、在所屬單位的調度室應有煤氣工藝流程指示模擬圖板,圖板上標明各主要的煤氣設備及管道附屬裝置的編號。
4、凡有煤氣的單位均必須劃定煤氣危險區,在煤氣危險區進出口或邊界設立明顯的“煤氣危險區”標志。
5、任何情況下都嚴禁單人進入煤氣危險區。
6、在煤氣危險區內經常有人停留或作業的部位,應設置固定式CO檢測報警裝置。
7、煤氣危險區的CO濃度必須定期檢測,在易泄露或易積聚煤氣的位置設立比較固定的檢測點,煤氣防護站每班至少巡檢2次。
8、煤氣防護員巡檢和作業監護時,應記錄檢測數據。
9、生活用蒸汽與煤氣系統用蒸汽必須可靠斷開,吹掃置換用連接管應使用膠管,不用時應處于斷開狀態。
第三節 煤氣作業安全要求
一、煤氣作業分類
1.一類煤氣作業:在正常情況下,作業場所有煤氣長時間存在或連續出現、或短時間頻繁出現。
2.二類煤氣作業:在正常情況下,作業場所有可能短時間偶爾出現煤氣。
3.三類煤氣作業:在正常情況下,作業場所不會出現煤氣,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出現。
二、一、二類煤氣作業必須辦理《煤氣作業動火許可證》;一類煤氣作業的《煤氣作業動火許可證》經煤氣防護站和本單位安全部門審查批準;二類煤氣作業的《煤氣作業動火許可證》經煤氣防護站審查批準;《煤氣作業動火許可證》,是煤氣防護站保存三個月。
三、一類煤氣作業:作業者必須佩戴氧氣(或空氣)呼吸器,至少2名煤氣防護員在現場監護,準備好備用救護器具;二類煤氣作業:煤氣防護員在現場監護,作業過程中現場有便攜式CO報警儀連續檢測,準備好備用氧氣呼吸器;三類煤氣作業:作業過程中現場有便攜式CO檢測儀報警儀連續檢測,現場設人監護。
四、煤氣設施上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帶煤氣動火作業必須經公司安環處、保衛處批準。
五、進入煤氣設備內部作業時,必須有效切斷煤氣來源,打開放散閥和上下人孔;必要時要進行吹掃置換,經監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監護人不得少于2人。
六、煤氣危險區作業必須檢測確認CO濃度≤30mg/m3,氧氣含量在19%—21%之間,否則要按GB6222規定時間作業。
七、停送煤氣作業
1.停煤氣作業
停送煤氣時要嚴格執行煤氣傳遞卡制度,并提前通知煤氣用戶做好停送煤氣準備。
(1)、可靠切斷煤氣來源,指派專人巡視,嚴禁在煤氣設施上拴拉電焊線。
(2)、打開末端放散,并指派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放散點周圍40米(有風時為下風側45°夾角、半徑40米的扇形面)內的范圍進行監視,防止有人中毒,嚴禁各種火源出現。
(3)、通入蒸汽或氮氣吹掃設備內部煤氣(有計量器時先關閉計量器導管)。
(4)、在末端取樣測定:爆炸下限大于4%的煤氣,濃度小于0.5%時;爆炸下限小于等于4%的煤氣,濃度小于0.2%時,可以接通風機鼓風或打開人孔自然通風。
(5)、在末端取氣樣分析,其氧含量接近21%為全格。
2.送煤氣操作
(1)、檢查確認煤氣設施及所有附屬裝置具備送煤氣條件。
(2)、打開末端放散管。
(3)、從始端通入氮氣(或蒸汽)置換內部空氣(有計量器時先關閉計量器導管)。
(4)、在末端放散管處取樣檢測至含量低于2%為置換合格(如用蒸汽轉換,末端放散見到白色蒸汽逸出即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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