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條?為確保工作人員進行危險作業時,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處理、防護提高作業時的危險意識已達到零事故的目標。
??????? 第二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 第三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 第四條?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 第五條?危險作業審批
??????? (一)?在進行項目部危險作業前,應由執行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由項目部批準,特別危險的作業須由公司安監部審批;
??????? (二)?對于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報項目部審批;特別危險的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經理審批。
??????? 第六條?危險作業的實施
??????? (一)?作業前,項目部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 (二)?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
??????? (三)?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 (四)?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危險作業單位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驚醒監督檢查。
??????? (五)?對于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 (六)?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 第七條?本項目部危險作業范圍
??????? (一)?高空作業(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 (二)?起重作業;
??????? (三)?爆破作業;
??????? (四)?電氣焊作業;
??????? (五)?處理易燃易爆、危險化學毒品等物質的作業;
??????? (六)?潛水作業;
??????? (七)?電工作業。
??????? 第八條 進行危險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 (一) 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 1、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 2、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 3、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 4、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 5、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取隔離措施。
??????? (二)起重作業 :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指揮證進行作業,并認真執行其中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則:
???????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 2、斜牽斜掛不準吊;
???????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 6、地下埋設物不準吊;
???????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 8、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 (三) 爆破危險作業
??????? 1、實施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五項規定:
??????? (1)、有專(兼)職安全監督員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
??????? (2)、由持有《爆破員作業證》的爆破員作業;
??????? (3)、在危險區域邊界設置崗哨和標志;
??????? (4)、爆破前必須有信號,危險區內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 (5)、必須在爆破后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號;
??????? 2、必須嚴格執行爆破作業操作規程;
??????? 3、爆破器材的組裝、加工等危險性作業必須在專門場所進行,嚴格在放炮現場庫房內進行;
??????? 4、領用爆破器材不得超過當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監督員或專門負責人和爆破員共同核定填寫領料單,并共同簽字后交單位負責人簽字,然后憑此簽字的領料單到保管員處領料,剩余爆破器材,經核實并由領料人簽字后退回倉庫,不得帶回家中或隨便存放在別處;
??????? 5、保管好爆破現場的爆破器材,嚴防被盜丟失,嚴禁贈送、轉賣、轉借爆破器材,嚴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魚、炸獸;
??????? 6、嚴禁在接觸爆破器材時吸煙、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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