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證作業人員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業的安全負責人和責任人。
2.負責確認作業票的有效性;檢查、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監護作業人員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
3.堅守監護崗位,在檢維修監護期間,不準脫崗,不得兼做其它工作,發現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4.當作業點或區域突然發生排放有害物質或發現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檢維修作業,并采用必要的應急處理措施。
5.動火作業完成后,負責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6.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監護人應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了解作業程序,統一聯系信號;隨時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絡;負責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數量和工、器具的清點。
7.檢維修作業完成后,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