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槽車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1.駕駛槽車必須符合安全行車規定,并持有有關部門發給的槽車操作合格證。
2.駕駛的槽車必須符合國家槽車管理規定,并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槽車使用證。
3.嚴格執行車輛例行保養制度,保持車輛完好整潔,漆色完好。凡有故障的車輛嚴禁運行。出入各站應履行簽字手續。
4.精心駕駛,保證運行的安全,按公安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地點、車速行駛。中途不任意停車,如確需停車時,要有專人看守。
5.遵守罐站規定,服從罐站指揮,按規定路線行駛對位。車輛停穩,拉緊制動將槽車鑰匙拔出,不得離開車輛。車輛有滑動可能時,車輪應加固定塊。
6.服從裝卸人員指揮,未經裝卸人員許可嚴禁起動車輛。
7.作業現場嚴禁煙火和修理車輛。
8.保障運輸安全,及時排除常見故障和對途中發生意外情況的處理,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9.中途不準灌裝和隨意放氣。
三、槽車押運員崗位責任制
1.押運員必須持有市有關部門頒發的培訓考核合格證。
2.在出車前必須對槽車的罐體、各管道、閥門、儀表進行認真檢查。
3.出車前對安全防火、滅火裝置及附件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失靈或不符合規定現象時不能進行充裝。
4.保證運輸途中押運安全。中途停車必須堅守崗位,不能離開車輛,做好看守工作。
5.能熟練掌握使用車上緊急切斷裝置,排除常見故障。
6.槽車駛入罐站門口登記時,應將車上接地鏈拉起,離開罐站時放下接地鏈。
7.作業前接好安全地線,會同運行工連接氣液相膠管,并排凈空氣。
8.遇有雷擊或附近發生火災,檢測發現液化氣泄漏,液壓異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裝。
9.作業現場嚴禁煙火,并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0.槽車檢修后初次充裝時,罐內含氧量<3%才能充裝。
11.裝卸結束即關閉有關閥門,當排凈軟管內剩余液化氣后,拆下接地線及氣液相軟管。
12.在裝卸過程中,堅守工作崗位,不能離開現場。
13.灌裝完畢認真檢查液位,各部門閥門,發現問題須及時排除,在確認無誤后方可隨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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