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 1.1. 為加強各項工作管理,增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各個部門、各個崗位人員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制度》。
??????? 1.2. 本制度適用于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包括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
??????? 2. 會議、學習制度
??????? 2.1. 領導班子會議
??????? 2.1.1. 每月召開2次會議,時間定在月初和月中旬。
??????? 2.1.2. 會議需要落實的內容,按其內容涉及的范圍由各分管領導負責傳達。
??????? 2.2. 經理辦公會議
??????? 2.2.1.每月召開1次會議,時間定在月初。
??????? 2.2.2. 各部門負責人及職能人員參加。
??????? 2.2.3. 會議由綜合科負責組織并做好會議記錄。
??????? 2.2.4. 主要內容。聽取上月工作情況匯報,安排下月重點工作。
??????? 2.3. 生產調度會議
??????? 2.3.1. 由分管經理主持,每周召開1次會議,時間定在周四或周五。
??????? 2.3.2. 會議內容,對上周生產工作進行小結,安排下周工作。
??????? 2.3.3. 會議由生產技術科組織并做好記錄。
??????? 2.4. 安全會議
??????? 2.4.1. 由分管經理主持,每月召開1次會議,全員參加,時間定在月初。
??????? 2.4.2. 由運行科負責組織,并做好會議記錄。
??????? 2.4.3. 主要內容。傳達文件、月份安全小結、安全教育。
??????? 2.5. 運行科班前教育及業務學習
??????? 2.5.1. 每天進行1次,時間定在接班后開始。
??????? 2.5.2. 內容。安全教育,業務學習(30分鐘)。
??????? 2.5.3. 由運行科組織,并做好班前教育、業務學習記錄。
??????? 2.6. 政治學習
??????? 2.6.1. 每周三下午(特殊情況除外)。
??????? 2.6.2. 全員參加,由綜合科組織并做好學習記錄。
??????? 2.6.3. 內容。政治時事,上級部門和單位要求的學習內容。
??????? 2.7. 臨時性會議或學習
??????? 2.7.1. 臨時性會議或學習,另行通知。
??????? 2.7.2. 記錄由組織會議或學習的部門負責。
??????? 2.8. 會議及學習要求
??????? 2.8.1. 公司、各科室召開的會議和組織的各種學習,按正常工作時間考核。
??????? 2.8.2. 各種會議、學習、培訓和安全教育,都要按會議制度認真執行。
??????? 3. 勞動紀律考核制度
??????? 3.1. 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權限
??????? 3.1.1. 各科室負責所屬人員的考勤。
??????? 3.1.2. 各科室負責所屬人員日常勞動紀律的考核。
??????? 3.1.3. 各科室在每月20日前將本月考勤記錄經分管經理簽字后送交勞資員。
??????? 3.1.4. 各科室每月對所屬人員違反勞動紀律者,在本月20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經理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
??????? 3.2. 考勤制度
??????? 3.2.1. 按照單位統一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對每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處以10元罰款。
??????? 3.2.2. 對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其本人半天工資;對月累計3次以上者,每3次按曠工1天處理,如有效益獎時,停發當月效益獎。
??????? 3.2.3. 有事必須請假。請假3天以下者,由分管經理批準,請假3天以上者由經理批準,請假期間,停發工資。對當月請假3天以上者,如有效益獎時,停發當月的效益獎。
??????? 3.2.4. 因病住院人員需持住院醫學證明按病假休息,住院及恢復期間,按國家規定支付工資。持門診診斷可按病假休息,但病假休息時間,停發病假期間工資。
??????? 3.2.5. 對病假全年累計30天以上者,事假全年累計15天以上者,如有效益獎時,取消全年效益獎及評先資格。
??????? 3.2.6. 如有婚喪嫁娶按國家規定執行。
??????? 3.2.7. 如有曠工者,曠工時間停發工資,如有效益獎時,停發當月的效益獎,取消評先資格。對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按下崗處理。
??????? 3.2.8. 上班時間不許脫崗,對脫崗30分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 3.2.9. 對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全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報請上級勞動部門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 3.2.10. 對不服從公司領導和本科室負責人工作安排者(包括臨時性工作),按曠工處理。
??????? 3.3. 勞動紀律考核
??????? 3.3.1. 嚴禁酒后上崗。違者停止其工作,停發當日工資,每次處以100元罰款。對累計三次以上者按下崗處理。工作日因公事飲酒,必須經分管經理批準,操作崗位不得上崗。
??????? 3.3.2. 嚴禁工作期間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娛樂活動(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除外)及其它活動(包括上網聊天、炒股、聽歌、看電影、看電子書、玩游戲、網上購物),違者每次扣其本人當日工資,并處以100元罰款。對月累計3次以上者,按下崗處理。
??????? 3.3.3. 不經分管經理批準,嚴禁串班,對擅自串班者按曠工處理,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負責。
??????? 3.3.4. 在工作時間,破壞團結、打架斗毆,對主要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 3.3.5. 對盜竊本單位公物、私人物品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 3.3.6. 嚴格遵守《吉林省信訪工作條例》,按程序逐級上訪,對工作時間不請假上訪者按曠工處理。對越級上訪者,按下崗處理。
??????? 4. 機械動力設備管理制度
??????? 4.1. 機械動力設備由運行科統一調配和管理。
??????? 4.2. 設備技術員每個工作日要對本單位各種生產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對有故障的機械動力設備一律禁止運行,并及時安排維護、修理。
??????? 4.3. 凡機械動力設備需要更換配件的必須經設備技術員進行技術鑒定,提交分管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到指定地點購件,所換配件要以舊換新。機械動力設備由單位專人維護、修理。
??????? 4.4. 因機械動力設備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對事故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經濟損失在千元(含1,000元)以內的,由事故責任人全部承擔經濟損失,千元以上的,再增加超出千元部分的10%,五千元以上的,另行研究處理。
??????? 4.5. 因違章指揮造成的機械動力設備事故的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按照4.4條款接受處罰和承擔經濟損失。
??????? 4.6. 因操作者責任心不強而使機械動力設備帶病作業等引起的設備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按照4.4條款接受處罰和承擔經濟損失。
??????? 4.7. 因重大機械動力設備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按照4.4條款接受處罰和承擔經濟損失,并調離原崗位。
??????? 4.8. 由于鍋爐工責任心不強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出現凍壞取暖設備(停電、停水除外)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按照4.4條款接受處罰和承擔經濟損失。
??????? 4.9. 對所有的機械動力設備,由分管經理安排專人操作。未經分管經理安排操作各種機械及動力設備,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