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工程師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提供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對全礦地質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負責全礦地質資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負責地質、水文地質安全措施的編制,負責提供采區設計、作業規程、生產和計劃編制的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并積極參加上述工作的編審。
3、負責全礦水文地質工作,熟悉水文地質方面技術政策、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并能認真貫徹執行,熟悉防治水工作程序,并認真開展日常工作,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規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防治。
4、深入現場,了解地質變化,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安全問題應及時向部領導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
5、按時做好采掘工程的地質、水文地質和水情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對揭露的地質變化及時上圖、上帳和進行分析。抓好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和施工管理,對可疑地點必須進行探放工作,防止因水患造成安全事故。
6、負責地質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嚴格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做好地質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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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