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二)在書記的領導下,協助黨政領導做好全隊的安全工作。
(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可持證上崗。
(四)經常組織員工學習上級的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五)經常組織員工開展群眾性安全活動,加強群監員的管理,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
(六)經常深入井下,對發現的“三違”人員,及時進行批評教育。
(七)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隊長做好傷亡事故的處理,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八)動員各方面積極因素,使員工處在一個時時想安全、處處講安全、單位、家庭都重視安全的環境中。
(九)下井帶班期間,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帶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十)協助書記開展好全隊安全文化建設、安全教育及警示教育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