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二)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做好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本隊的生產及生產準備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生產副隊長對當班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組織生產,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驗收當班和上一班的工程質量。
(四)嚴格執行“三程”,學習落實《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相關內容,并帶頭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
(五)下井帶班期間,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做到與工人同下同上,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向隊長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
(六)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做到安全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工作逐步加強,做好文明生產工作。
(七)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召開全隊安全生產例會,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整改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八)安排生產時,要考慮生產設備的安全系數和承受能力,及人員出勤情況,嚴禁超設備能力生產。
(九)參加本隊的班組建設工作,對“一班三檢”、“三違”教育處罰和班前會等各種制度的日常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提高班組建設管理水平。
(十)負責員工安全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各工種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對特殊工種安排參加安全資格培訓,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并要求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員工安全健康。
(十一)發生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積極組織搶救,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