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落實對分管領域內的防突措施、防突工程的執行情況,對本職范圍內的防突工作負責,并協助總經理平衡協調分管領域內的防突工作。
2、負責采煤工作面防突系統完善、裝備設施齊全、防突工程到位、防突措施貫徹落實。負責采煤工作面防突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重點負責瓦斯綜合治理措施的落實,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瓦斯超限、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負管理責任。
3、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投產前開采層瓦斯抽放鉆孔全部聯網抽放,并保證一定的預抽期。
4、參與有關防突措施的會審工作,并督促本系統防突措施的學習、貫徹、考核。
5、對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納入正常生產工序負管理責任。
6、對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等安全防護裝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負管理責任。
7、負責采面回采結束后及時回收防突設備、設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