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礦井防突安全工作負安全監督及管理責任。對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貫徹“五同時”原則,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3、組織檢查防突方面的安全隱患,并督促檢查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4、組織制定防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防突安全形勢,及時解決防突安全中存在的問題。
6、對井下存在的防突安全隱患及問題,必須堅持停產整改、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的原則。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