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當工作面發生瓦斯積聚、有透水預兆、突遇地質構造等特殊情況,要由分管副礦長召集有關業務部門,集體研究制訂臨時處理措施,必要時組織有關科室現場辦公乃至跟班作業,具體進行指導。
??????? 四、《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學習:
??????? 1、規程一經會審完畢,參加會審人員簽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個人無權隨意修改。當由于地質條件或施工工藝改變確需對規程進行修改時,必須由總工程師(副總)負責召集規程會審人員對需修改部分共同研究、討論,認定后方可修改。
??????? 2、《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學習,必須在工作面開工之前完成;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學習,由編制本規程的技術人員負責貫徹。參加學習的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考試合格人員的考試成績應登記在本規程的學習考試記錄表上,并簽名,考試卷要存檔。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學習要有記錄備查。
??????? 3、為了提高工人的技術素質,要求采掘區隊每月要有不少于一次的有關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工種崗位責任制、安全制度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全員學習,同時在平時班前會、學習會上開展經常性的規程、措施學習。
??????? 4、《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必須嚴格認真,一絲不茍。采、掘區隊干部、工人必須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生產管理和操作。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因地質條件或生產條件與規程、措施不符時,應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有關部門審簽和領導簽發后貫徹執行。
??????? 五、《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 1、《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負責實施。所有現場工作人員都必須按照《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進行作業和施工。
??????? 2、《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重點抓好下列工作。
??????? (一)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施工現場規程的指導、落實、修改和補充工作。
??????? (二)每月對作業規程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復查。
??????? (三)從開工之日起,至少每月重新學習一次《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 (四)工作面的地質、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并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
??????? (五)在軟巖、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然發火、水害和“三下”開采等條件下施工時,必須編制專項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并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
??????? 六、《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
??????? 1、《作業規程》在開工前10天完成審批工作,《安全技術措施》在開工前3天完成審批工作。
??????? 2、《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貫徹執行作為安全檢查的重要內容,每月進行一次,由總工辦組織,安全、通風等部門參加對《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發現生產現場不按規程要求施工,應責令及時整改;如有規程不滿足現場需要的情況,應責令其及時補充、修改。
??????? 3、對于違反《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所造成的各類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進行追查處理,以便吸取教訓,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
??????? 4、施工結束后,一個月內施工單位必須寫出《作業規程》的執行總結,送交總工辦,連同《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修改補充措施一起存檔。存檔的作業規程文本、電子文檔不得修改。
??????? 七、《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考核:
??????? 1、《作業規程》在開工前10天未完成審批工作,《安全技術措施》在開工前3天未完成審批工作。罰施工單位技術員20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1000元。
??????? 2、施工結束后,30天內施工單位未寫出《作業規程》的執行總結,罰施工單位技術員20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1000元。
??????? 3、施工單位不及時送交或送交總工辦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修改補充措施文本、電子文檔私自進行修改的,罰施工單位技術員20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100元。
??????? 4、《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礦組織的會審中,出現一處錯別字罰施工單位技術員1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5元。出現一處錯誤,罰施工單位技術員2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10元。出現一處缺項漏項的,罰施工單位技術員5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30元。????????
??????? 5、《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簽字后或在執行過程中,每發現一處錯別字,罰分管內容相關業務部門簽字人員10元,罰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10元。出現一處錯誤,罰相關業務部門簽字人員20元,罰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10元。出現一處缺項漏項的,罰相關業務部門簽字人員50元,罰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30元。
??????? 6、《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與現場不符時未進行修改補充的罰施工單位技術員300元,罰施工單位負責人200元。罰相關業務部門簽字人員100元,罰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100元。
??????? 7、參加集體會審的有關部門在接到主管部門通知后無故不參加者,對該部門處以100元罰款,由此帶來的規程與現場不符,對該部門主管處以200元罰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礦有關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 8、隊組沒有召開專題會議對規程的編制進行研究及規程編制后進行討論的,扣隊長、主管技術員每人100元。
??????? 9、必須由各隊主管技術員親手編寫規程(措施),他人代替,科室不予審批,并罰款100元。
??????? 10、主管業務科室在安排單項工程、臨時工程工作時,必須同時安排作業、施工措施。無措施作業或使用通用規程、措施作業的,扣作業單位500元,扣隊長、隊主管技術員每人200元,扣主管業務科室負責人100元,由此而引起事故的要從重處理。
??????? 11、每個參加規程審批的專業技術人員都應建立本人的規程(措施)審批記錄臺賬,無臺賬扣50元,臺賬記錄缺一次扣50元。
??????? 12、無證開工罰施工單位500元,隊長300元,主管技術員100元,由此而發生事故的,在礦有關文件規定的基礎上加倍處罰。
??????? 13、所有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都必須打印裝訂成冊。規程、措施不打印,科室不予接收,并由主管科室對隊組罰款100元。
??????? 14、規程、措施的執行部門為對應主管業務科室,監督檢查部門為總工辦。
??????? 15、所有規程、措施必須提交紙質文本、電子文檔至總工程師和總工辦各一份留底存檔。
??????? 16、《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考核由總工辦負責落實,總工程師簽字后生效。
??????? 17、總工辦每年組織一次《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大檢查、并進行年終評比、獎勵活動,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規程的編審質量。
??????? 附:1、《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封面樣板;
??????? 2、《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樣板;
??????? 3、《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會審記錄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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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