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礦瓦斯管理工作,及時準確掌握井下不同地點,不同時間的瓦斯情況,防止和及時發現瓦斯超限或積聚等隱患,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杜絕瓦斯事故的發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凡井下有瓦斯涌出或有可能積存瓦斯的區域和地點,都應進行瓦斯檢查。主要有以下地點:
1、采掘工作面及回風巷中的風流。
2、采區、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
3、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近的風流。
4、進入串聯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
5、密閉、燒焊作業地點以及頂板冒落區等可能積聚瓦斯的地點和部位。
6、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的停風區柵欄外、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的風流。
7、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處于回風流中)。
8、高瓦斯區域回采工作面回風隅角、架檔等。
9、峒室(變電所、泵房、水倉、絞車房等)。
10、井下溜煤眼、煤倉及上(下)口前后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
二、檢查周期和次數
1、正常區域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檢查2次,且每班、每遍檢查時間間隔都不得小于3小時。
2、北三瓦斯異常區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檢查3次,且每班、每遍檢查時間間隔都不得小于2小時。
3、采區、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中每班瓦斯檢查1次,且每班檢查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小時。
4、每次放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至少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5、進入串聯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低瓦斯區域每班瓦斯檢查至少2次,瓦斯異常區域每班瓦斯檢查3次。
6、密閉前及閉內氣體檢查至少每周一次。
7、燒焊作業地點在燒焊前及作業過程中進行檢查。
8、井下臨時停風區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9、峒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處于回風流中)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至少每班檢查一次。
10、瓦斯異常區域回風流隅角、架檔等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三次。
11、井下溜煤眼、煤倉及上(下)口前后20米范圍內的風流,在施工前后及施工過程中至少各檢查一次瓦斯濃度。
三、檢查方式
1、采掘工作面及回風巷中的風流,采區、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進入串聯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密閉前(內)、燒焊作業地點、頂板冒落等可能發生瓦斯積聚積聚的地點、停風區柵欄外、峒室(變電所、泵房、水倉、絞車房等)、高瓦斯區域隅角、架檔等,由專職瓦斯檢查員用光學瓦斯鑒定回進行檢查。
2、局部通風恢復通風前風機及開關地點附近的風流瓦斯檢查由通風專業人員、專職瓦斯檢查員、救護隊員、專職司機進行檢查。
3、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附近的風流瓦斯濃度由專職放炮員進行檢查。
4、處于回風流中機電設備地點由專業電鉗工負責隨時檢查。
5、井下溜煤眼、煤倉及上(下)口前后20米范圍內的風流瓦斯檢查由專職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