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 ?加強工作面的支護質量,確保支架(柱)初撐力。
??????? 8.4 ?制定預防煤壁片幫、架前冒落的措施。
??????? 8.5 ?綜放工作面兩端必須使用端頭支架或者增設其它形式的支護。
??????? 8.6 ?放頂煤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頂及收作期間的頂板管理
??????? 8.7 ?工作面初采前,要編制專門的初次放頂安全技術措施。
??????? 8.8 ?工作面初次放頂前,要及時掌握礦壓顯現及變化規律,指導初放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 8.9 ?工作面收作要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 8.10 ?工作面過地質異常區的管理
??????? 8.11 ?工作面距地質異常區50 m前,煤礦地測部門須向有關職能科室和采煤區隊提供詳細的地質資料,采煤區隊編制過異常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 8.12 ?對地質異常區、頂板破碎區要加強礦壓監測,及時掌握礦壓顯現信息。
??????? 8.13 ?頂板(煤)垮落監測與管理
??????? 8.14 ?通過觀測,確定工作面頂板(煤)的冒放性,確保冒落的巖石能充分填充采放高度。
??????? 8.15 ?充填不充分的放頂煤工作面,應采用預裂爆破或注水軟化頂板煤巖的方法。
??????? 8.16 ?對于難以冒落的頂煤、頂板,可以采用分層開采放頂煤的方法。
??????? 8.17 ?兩巷圍巖控制與管理
??????? 8.18 ?開展兩巷支護設計研究,采用合理的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有效控制兩巷圍巖變形。
??????? 8.19 ?開展兩巷礦壓觀測,掌握礦壓顯現規律,為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和優化支護設計提供依據。
??????? 8.20 ?工作面兩巷上、下出口40 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確保安全出口暢通。
??????? 9 ?放頂煤開采的通風管理
??????? 9.1 ?采煤工作面要嚴格按照放頂煤開采的有關規定進行采區通風系統設計,設計內容包括:采區通風系統的確定、風量計算和分配及通風阻力計算與調節。
??????? 9.2 ?采用放頂煤開采的工作面,必須考慮瓦斯、煤塵、煤炭自燃傾向性、地溫等因素,選擇合理的通風方式,保證通風系統可靠和足夠的風量。
??????? 9.3 ?采用放頂煤開采的工作面下隅角,宜采用掛風障或不燃材料填充減少采空區漏風措施。
??????? 9.4 ?加強工作面進、回風巷道管理,保證有效通風斷面不小于設計斷面的3/4。
??????? 9.5 ?工作面收作撤出支架期間,要采取臨時支護措施,保持工作面全風壓通風,并有足夠的新鮮風流,工作面及其回風巷的風流中甲烷、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氣體濃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0 ?放頂煤開采的瓦斯防治
??????? 10.1 ?放頂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 10.2 ?按規定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系統。
??????? 10.3 ?加強高冒區、放煤口、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積聚。
??????? 10.4 ?對堅硬頂板要采取措施,防止頂板大面積垮落造成采空區瓦斯突然涌出。
??????? 10.5 ?做好頂板來壓和地質異常區對瓦斯影響的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 10.6 ?放頂煤開采的工作面,開采前必須準確掌握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透氣性等參數,并對放頂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進行預測。
??????? 10.7 ?高瓦斯礦井,必須確定放頂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來源,根據瓦斯涌出來源,采用開采層、鄰近層、采空區或綜合抽采瓦斯措施。
??????? 10.8 ?有條件的礦井應超前開采保護層或預采頂分層,以降低本煤層或放頂煤開采煤層的瓦斯含量。
??????? 10.9 ?采用專用排瓦斯巷,應遵守下列規定:
??????? t)?專用排瓦斯巷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5%;
??????? u)?工作面采用專用排瓦斯巷時,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面推進方向長度且不得留有盲巷,風流控制必須可靠;
??????? v)?工作面開采前,煤礦企業要對專用排瓦斯巷進行專項檢查,出現積水、冒頂時及時處理,保證專用排瓦斯巷有效通風斷面;
??????? w)?要加強對專用排瓦斯巷及其與回風巷之間聯絡巷的維護,保證專用排瓦斯巷和聯絡巷的合理配風及通風系統的暢通;
??????? x)?專用排瓦斯巷內不得進行作業和設置電氣設備;進行巷道維修工作時,瓦斯濃度必須低于1.5%;
??????? y)?排瓦斯巷內風速不得低于0.5m/s;
??????? z)?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防止產生靜電、摩擦和撞擊火花的安全措施。
??????? aa)?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不得布置專用排瓦斯巷。
??????? 10.10 ?加強對工作面上隅角、放煤口、后部機尾附近、排瓦斯巷、聯絡巷、高冒空洞等重點部位瓦斯管理,防止局部瓦斯積聚,當工作面附近存在冒落空洞并積存高濃度瓦斯時,必須停止生產,采取有效排放措施進行處理后,方準恢復生產。
??????? 10.11 ?根據工作面瓦斯涌出情況,合理選擇抽采系統、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藝,瓦斯抽采指標必須符合AQ 1026-2006 中規定的要求。
??????? 11 ?放頂煤開采的煤炭自然發火防治
??????? 11.1 ?放頂煤開采煤層必須進行煤的自燃傾向性、煤的氧化放熱特性、指標氣體等參數測定,容易自燃煤層,原則上不得采用放頂煤開采;確需采用放頂煤開采的,防滅火專門設計和專項防火措施必須經專家論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 11.2 ?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必須編制防滅火專門設計和專項防火措施,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 bb)?根據煤的自燃傾向性與采空區漏風情況、工作面推進速度,采取有效的綜合防滅火措施;
??????? cc)?采用注惰性氣體防滅火時,必須有固定或移動的測溫站(點),并配備能連續測定采空區氣體濃度的監測系統,同時,確定采空區注入惰性氣體方式、注入量、惰性氣體釋放口位置、監控探頭布置、封阻方法等參數;
??????? dd)?端頭支架、過渡支架上方、上覆煤層(線)、順槽冒落孔洞與片幫處、始停采線處遺煤自燃的預防措施;
??????? ee)?開采煤層的上方、鄰區的老窯、廢棄巷道及其它漏風源的處理措施;
??????? ff)?工作面過地質異常區時,制定針對性的防滅火措施。
??????? 11.3 ? 放頂煤開采工作面采空區瓦斯抽采時,應加強抽采管內氣體成份監測,當CO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抽采,采取相應防火措施。
??????? 11.4 ?礦井各煤層首采放頂煤工作面必需進行工作面采空區散熱帶、氧化帶與窒息帶的“三帶”寬度的測定工作,確定工作面煤層實際發火期與工作面臨界推進速度。
??????? 11.5 ?急傾斜水平分層的放頂煤工作面,上分層(或頂部)有遺留火區時,必須預先滅火。采用注漿防滅火時,必須防止潰漿事故發生,并制定相應的保證本放頂煤工作面安全生產的措施。
??????? 11.6 ?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45天內永久封閉。
??????? 12 ?放頂煤開采的粉塵防治
??????? 12.1 ?放頂煤工作面必須采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粉塵綜合治理效果必須達到以下標準:落煤時產塵點下風側10~15 m處總粉塵降塵率應不小于85 %;支護、放煤時產塵點下風側及回風側距工作面10~15 m處總粉塵降塵率應不小于75 %。
??????? 12.2 ?放頂煤工作面必須有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防塵供水管路應鋪設到工作面所有能產生粉塵和沉積粉塵的地點。
??????? 12.3 ?原始煤層水份小于4%的煤層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對煤層注水防塵措施進行專項設計,實施煤層注水防塵措施,實際注入煤體的總水量必須保證使煤體的平均水份增量不小于1.5 %。
??????? 12.4 ?應優先選用低位放煤工藝和整體頂梁支架。
??????? 12.5 ?采用炮采放頂煤時,鉆眼應采取濕式作業,放炮應充填高封式水炮泥,并采用高壓噴霧等高效降塵措施。
??????? 12.6 ?對工作面支架及距工作面50 m以內的回風巷四周,每班至少用水沖洗一次;工作面50 m以外的回風巷道四周,每天至少用水沖洗清掃一次;工作面進風巷每旬至少用水沖洗清掃一次。
??????? 12.7 ?放頂煤工作面每旬測定一次工作面各產塵點的粉塵濃度;每月至少應進行一次生產班跟班連續粉塵測定。
??????? 12.8 ?放頂煤工作面測塵點的布置必須符合AQ 1020-2006 中規定的要求。
??????? 13 ?放頂煤開采的水害防治
??????? 13.1 ?放頂煤開采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堅持月度水害預報,發現水害隱患及時進行整治。
??????? 13.2 ?受新生界松散含水層影響的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必須查清開采影響范圍內的松散層厚度、結構、含隔水層特征、水位、富水性及基巖面起伏變化、基巖的性質,并留設安全煤(巖)柱。
??????? 13.3 ?受砂巖裂隙水和灰巖水影響的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必須查明異常區水文地質條件,編制水害防治工程設計,實施有效的防治工程。
??????? 13.4 ?受導水陷落柱影響的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必須查明陷落柱的確切邊界及其導含水性,留設安全保護煤柱。
??????? 13.5 ?受老空水影響的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必須查明積水情況,編制防治水設計和措施,實施有效的防治工程。
???????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