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區長的領導下,對全區運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是全區運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2、落實區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時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
3、嚴格執行“三程一標”,抓好兌現作業、設備達標、運輸工程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為員工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
4、協助區長定期召開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區務會議,及時總結和安排安全生產工作,吸取經驗教訓,制定安全措施,并保證落實。
5、掌握運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杜絕電氣設備失爆與重大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6、落實運輸區職工崗位培訓計劃,組織全區人員業務學習,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
7、依法參加區長崗位安全培訓,定期復訓,持證上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