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部長的領導下,協助領導做好礦屬房屋的分配調整工作。
2、掌握家屬住房的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主持房管組的日常工作。
4、掌握礦屬房屋門窗損壞情況及雨季樓房漏水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
5、及時完成領導下達的臨時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