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全礦職工家屬的住房情況,向領導及時提供住房情況。
2、負責申請住房、調房職工的接待登記工作,提供分房初步意見。
3、負責全礦職工住房的檔案及卡片管理。
4、定期對礦區房屋進行檢查,杜絕住戶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
5、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