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部長的領導下,學習、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負責辦理日常事務,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和規定。
2、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的造表、轉工作,及時扣繳住房公積金、水電費、電話費、醫保金、失業金、養勞保險金及個人所得稅等,帳目做到準確無誤。
3、負責本單位工人、干部調動手續的轉辦及職工個人所需一切物品的處理。
4、負責領導報刊的拿取以及辦公用品的領取。
5、認真貫徹執行考勤制度,負責全科考勤記工工作,做到記工及時無差錯。
6、做到在冊、出勤、各種假準確。
7、月底及時總工。
8、完成有關科室部門及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