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辦秘書負責上級及礦機要文件的管理保密工作,及時將上級文件送呈有關領導簽閱,根據有關領導的安排做好簡報的編印下發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一條 深入區隊深入開展安全調查研究,為領導安全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第二條 把上級的安全指示精神及時印刷至基層單位,做好安全管理的上傳下達工作。
第三條 負責安全會議礦長講話材料的起草,抓好礦長安全辦公會議紀要的起草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
第四條 負責有關安全簡報的編發工作。
第五條 負責使用印信安全管理和企業具體保密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六條 對上級文件沒能及時送呈有關領導審閱批示,影響安全工作安排的,礦行辦秘書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機要文件丟失或失密的,行辦秘書負主要責任。
第八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況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