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辦公室主任負責傳達落實上級及礦行政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時組織起草制定礦綜合文件等,保證上級及礦行政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貫徹,配合礦長抓好礦行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一條 行政辦公室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做好本從業人員作,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服務。
第二條 要抓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調查和研究,挖掘基層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提煉新的安全理念,豐富我礦安全內涵。做好上級安全精神、安全知識的上傳下達,及時把上級安全指示傳遞到基層單位,并負責監督檢查。
第三條 抓好對外招待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各種檢查學習接待工作。
第四條 抓好小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絕酒后駕車,保證行車安全。
第五條 抓好企業檔案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杜絕失密和泄密現象的發生。
第六條 按時參加礦長辦公會,做好會議記錄,按照要求及時下發傳達。
二、責任追究
第七條 由于工作懈怠,造成上級或礦安全文件指示精神不能及時傳達下發的,行政辦公室主任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八條 檔案管理工作混亂,造成失密,泄密的,行政辦公室主任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九條 不能配合有關部門對本部門的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行政辦公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十條 未能及時參加礦長辦公會,影響礦整體工作安排的,行政辦公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 對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